*ST华西二审败诉 涉及工程款2620.83万元 预计减少本期利润2063.14万元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ST华西(证券代码:002630)近日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司在与四川雄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四川雄安建设”)的工程款纠纷中,二审判决结果为公司败诉。根据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需向四川雄安建设支付工程款2620.83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本次诉讼预计将减少公司本期利润2063.14万元。
公告显示,该诉讼源于2018年的宜宾经南溪至泸州快速通道(江安段)工程项目。起初,江安县交通运输局与ST华西签订PPP合同,后ST华西全资子公司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华西工程”)与四川雄安建设签订劳务专业承包合同。2019年7月,PPP合同协商解除,项目变更为施工总承包方式,ST华西与青岛交建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随后,华西工程、四川雄安建设与ST华西三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华西工程将既有合同转让给ST华西执行,原合同权利义务由ST华西承担。工程完工后,双方因结算产生分歧,四川雄安建设于2025年1月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4135.16万元及利息。
2025年12月,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ST华西支付770.37万元,双方均提起上诉。2026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二审判决,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ST华西支付工程款2620.83万元及相应利息,并驳回四川雄安建设其他诉讼请求。此外,一、二审相关费用的分担也已明确。
对于本次判决的影响,*ST华西表示,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已计划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公司前期已向四川雄安建设支付了部分款项,本次诉讼预计将减少公司本期利润2063.14万元,具体以年审会计师审计数据为准。
同时,公告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有6项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632.04万元。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案件2项,累计金额171.30万元;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4项,累计金额460.74万元,主要为与客户、供应商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费用类型 | 四川雄安建设负担(万元) | *ST华西负担(万元) |
|---|---|---|
| 一审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合计 | 9.38 | 15.98 |
| 鉴定费 | 17.5 | 17.5 |
| 四川雄安建设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 6.84 | 11.65 |
| 公司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 0.10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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