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美发“低价引流”陷阱!剪、洗、吹分别收费......
中国消费者报
通常情况下
消费者对理发过程中剪、洗、吹
会认为是一整套完整的操作
但消费者管先生理发后
却遭遇了“拆分”收费
近期,江苏省镇江市、常熟市接连出现美发店以低价吸引顾客进店,随后拆分服务项目、额外收费的消费纠纷。
镇江市消费者管先生逛街时看到一家理发店橱窗张贴着“理发10元”的宣传,便进店消费。理发师为其完成剪发、洗发、吹发服务后,结账时却收取38元。管先生提出质疑,商家解释称,理发费用确为10元,剩余28元是洗发和吹发的费用。管先生认为商家未提前告知额外收费项目,侵犯了自身知情权,遂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退还多收费用。
镇江市消协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指出,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或者服务的项目、内容、价格和计价方法等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本投诉中,若理发店在消费前未明确告知“理发10元”不含洗发、吹发,且未征得消费者同意便加收相关费用,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最终,经镇江市场监管部门协调,理发店退还了管先生多收的费用。
无独有偶
常熟市也发生了类似纠纷
2026年3月,消费者毛先生在某平台看到“小杨男士理发馆(梅李店)”推出的“洗剪吹+烫发”促销套餐,标价188元。添加商家微信咨询后,对方明确承诺离子烫(拉直柔顺)为188元福利价,毛先生随即支付8元定金预约到店。3月29日到店消费时,商家在服务中途将约定的离子烫拆分为软化、拉直、服帖三个项目分别计费。由于服务已经开始,难以中止,毛先生最终被迫支付768元,远超约定价格。
毛先生与商家协商退款无果后,向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梅李分局投诉。工作人员核实了套餐信息、微信聊天记录、服务项目及收费明细等证据,确认商家存在低价引流、拆分项目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服务过程中擅自变更计价方式,将整体服务拆分为多个项目收费,违反了公平诚信原则。经调解,商家认识到错误,退还毛先生390元,双方达成和解。
两地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 消费者在接受美发等生活服务时,应理性看待低价宣传,消费前详细询问服务价格与项目构成;
- 办理会员卡前要明确规则、服务内容及违约责任;
- 消费过程中注意留存宣传资料、聊天记录、付款凭证、收据等证据,如遇隐形消费、强制加价等情况,应及时提出异议。协商不成的,可通过12315平台或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提醒经营者,在开展线上线下引流促销时,应恪守公平诚信原则,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并明码标价,严禁低价引流、到店加价、拆分项目变相收费。
延伸阅读
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
《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明确七类格式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解释》明确法律适用范围
即零售、住宿、餐饮、健身、出行、理发、美容、培训、养老、旅游等生活消费领域,商家收到预付款后多次或持续兑换商品或提供服务产生的纠纷。
《解释》明确七类格式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01
排除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返还预付款的权利;
02
不合理地限制消费者转让预付式消费合同债权;
03
约定消费者遗失记名预付卡后不补办;
04
约定经营者有权单方变更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款、种类、质量、数量等合同实质性内容;
05
免除经营者对所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瑕疵担保责任或者造成消费者损失的赔偿责任;
06
约定的解决争议方法不合理增加消费者维权成本;
07
存在其他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情形。
《解释》赋予消费者合同解除权
01
变更经营场所给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明显不便;
02
未经消费者同意将预付式消费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
03
承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供不限次数服务却不能正常提供;
04
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消费者享有解除合同权利的其他情形。
05
消费者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客观原因致使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明显不公平的,有权依法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