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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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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秩序,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采取“线上+线下双查”方式,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查处了一批无证经营、经营地址不一致等“幽灵外卖”和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典型案件1:东湖区某小吃店未在实际经营地址经营案

2026年5月20日,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东湖区某小吃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未在注册地址实地经营,却仍以“东湖区某小吃店”的证照信息入驻淘 宝闪购平台,与实际出餐地址不符。

该店改变经营地址后未在外卖平台上及时更新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0修订)》 第九、第十条之规定,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当日立案,并将该店违法经营线索移送南昌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

典型案件2:南昌某公司未取得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案

2026年5月7日,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在对南昌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为拓展自身业务,在未取得任何餐饮服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美 团店铺上架了免费为消者提供简餐服务。

该公司在未取得小餐饮小食杂登记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当日立案,目前此案正在办理当中。

典型案件3:东湖区某果蔬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及未取得备案从事食品经营案

2026年3月26日,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核查处置通知的要求,在对东湖区某果蔬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在未取得任何餐饮服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从别处采购花生后通过电锅炉现场制售凉拌水煮花生在美 团平台上销售,且其销售的水煮花生在国家网络抽检的结果显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项目不合格。

该店经营不合格食品、未取得备案擅自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违反了《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当日立案,目前此案正在办理当中。

典型案件4:东湖区某小食品店无证经营案

2026年3月13日,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东湖区某小食品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正在从事餐饮经营活动,但未其小餐饮登记证已超过有效期48天。

该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当日立案,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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