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法院依法判决私下约定免除抚养费无效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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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法院依法判决私下约定免除抚养费无效
父母离婚后私下约定免除抚养费,该约定是否有效?近日,双滦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依法认定相关约定无效,判令生父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5万元。
2017年,小李与小魏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由小李抚养,小魏每月支付抚养费并一次性补偿20万元。在小魏支付15万元后,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小魏不再承担任何抚养费。后因子女生活、教育等开支增加,小李独自抚养压力剧增,子女遂将小魏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抚养义务。
法院审理认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因父母协议而免除,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约定应属无效。综合子女实际需求及被告经济能力,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付敬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