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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提高信用修复质效

滚动播报 05.25 05:04

(来源:黑龙江日报)

转自:黑龙江日报

为扎实推进《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落实落细,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坚持系统思维,探索创新路径,不断完善体系、强化支撑、优化机制,助力经营主体打通信用修复“最后一公里”。

完善体系,重铸信用修复“新引擎”。积极建言,参与《办法》研究制定。组织基层开展专题研讨,征求相关处室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呈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为《办法》出台贡献龙江力量。调整清单,夯实《办法》实施基础。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清单,将违法行为频次、持续时间等因素全面纳入考量,为规范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奠定基础。三书同达,前置《办法》落实条件。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合规建设提示书》“三书同达”机制,引导经营主体主动改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定义务,帮助经营主体厘清合规经营要点,提升信用水平。

强化支撑,锻造信用修复“硬实力”。系统部署,增强基层履职能力。组织集中研讨,形成《信用修复工作实务指导手册》,开展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基层人员业务能力与规范化水平。编印指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编制信用修复服务指南,形成经营主体改善自身信用状况的标准化操作指引,助力经营主体快速重塑信用、恢复经营。升级系统,实现全网协同修复。升级信息化系统,新增相关功能模块,强化技术支撑。与信用中国(黑龙江)对接,对行政相对人名称等65项数据统一格式标准,实现数据共享、同步修复,与市场监管总局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对接,实现异地登录、全网修复。

优化机制,搭建修复服务“暖心桥”。“承诺容缺”,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对被列异或行政处罚但未被列严且信用风险低的经营主体,推行“承诺容缺”“即申即办”“承诺免查”等模式。简化申请材料,能够通过政务平台获取的,不要求当事人重复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并联修复”,探索高效修复“新路径”。经营主体一次申请,即可完成所有符合条件的违法失信信息信用修复,实现“一件申请、多项修复,一次申请、全网修复”。“免申即享”,开通无感修复“快车道”。对首次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实行“免申即享”修复机制,经营主体补报年报后,无需申请,符合条件即可完成信用修复,实现修复“零跑腿、零等待、无感办”。

下一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将在实践探索中持续建立健全配套机制,进一步提高信用修复效率与服务质效,以更优信用环境服务冰雪经济等龙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刘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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