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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最新通报!

市场资讯 05.24 15:48

(来源:指尖新闻沈阳晚报)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网络餐饮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沈阳市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肉制品掺杂掺假、外卖餐饮环节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执法检查与案件查办力度,依法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现公布典型案例,督促食品经营者引以为戒、守法经营。

外卖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违法案例

案例1:某水果店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未落实穿戴规范案

2026年1月,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外卖餐饮专项检查中发现,辖区某个体工商户水果店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厨房作业人员未履行“三戴一穿” 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问题。该行为违反《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监管部门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警告行政处罚。

案例2:某餐饮店消毒柜未投入使用案

2026年2月,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外卖检查中发现,辖区某个体工商户餐饮店餐具消毒柜未按规定投入使用,无法保障餐具消毒效果。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监管部门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并处警告行政处罚。

案例3:某食品加工坊未按规定保存进货票据凭证案

2026年3月,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外卖检查中发现,辖区某个体工商户食品加工坊未按规定留存进货票据及查验凭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该行为违反《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监管部门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并处警告行政处罚。

案例4:某农家菜馆未按规定保存进货票据凭证案

2026年5月,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外卖检查中发现,辖区某个体工商户农家菜馆未按规定保存进货票据凭证,进货溯源管理缺失。该行为违反《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监管部门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并处警告行政处罚。

肉制品掺杂掺假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1:某餐饮单位销售掺杂掺假肉制品案

2025年11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显示,沈北新区某餐饮单位销售的酱驴肉未检出驴源性成分、检出马源性成分。经查,该单位购进马肉加工制熟后冒充驴肉销售,货值金额1200元,违法所得515.08元。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销售掺假掺杂食品违法行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15.08元、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某餐饮单位制售掺杂掺假及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

2025年10—11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显示,沈北新区某餐饮单位销售的驴肉火烧、酱驴肉均未检出驴源性成分,酱驴肉检出马源性成分且大肠菌群超标。经查,该单位以其他食品冒充驴肉火烧、用马肉冒充酱驴肉销售,违法所得共计205.7元。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制售掺杂掺假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违法行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5.7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监管提示

上述案例暴露出部分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诚信经营缺失等问题。全区食品经营者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进货查验、台账记录、人员健康管理、设备规范使用等义务,严禁制售假劣食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

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保持整治高压态势,紧盯肉制品、外卖餐饮等重点领域,从严从快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沈阳市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

编辑:任子剑 责编:刘镇 监制:闫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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