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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宏伟:盘活沉睡资产 助力经济发展 促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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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依法有效盘活被查封冻结财产。”为新时代法院抓实执行工作、优化资源配置指明路径。执行工作事关当事人胜诉权益兑现,更关乎市场要素畅通流动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抓实抓好执行工作,盘活“沉睡资产”,既是维护司法公正的应有之义,也是助力经济提质发展的重要抓手。如何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建议,以司法之力盘活沉睡资产,助推经济发展?本栏目特邀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宏伟撰写评论文章。敬请关注。

盘活沉睡资产 助力经济发展 促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宏伟

查封、扣押、冻结作为国家公权力对财产权实施的强制性限制措施,是我国强制措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涉案土地、房产、股权、设备及知识产权等资产,或因办案效率不高,或因处置链条冗长,或因协调环节繁杂,或因矛盾化解艰难,长期处于“沉睡”状态,形成规模巨大的“沉睡资产”。这一现象既阻碍了债权人胜诉权益的及时兑现,也导致宝贵社会资源闲置、市场要素流通受阻,制约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依法有效盘活被查封冻结财产。”云南法院以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工作要求快速落地落实的强烈自觉,迅速组织开展“盘活沉睡资产助推经济发展”专项行动,切实推动破解难题,着力探索一条以盘活查封冻结财产、助推经济发展的有效路径。自2025年11月调研摸底、2026年2月28日动员部署以来,云南法院边调研边推进、边探索边落实,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截至4月底,全省法院通过股权转让、债权处置、知识产权运营等方式,盘活股权、投资收益等金融资产19.91亿元,房产4650套85.36万平方米,土地41宗2628.75亩,车辆299辆,机器设备6567台(套),带动累计出清终本案件11609件。今年一至四月,全省法院执行完毕率44.18%、执行到位率58.66%,比2025年全年分别上升6.1、7.32个百分点,执行终本率19.66%,比2025年全年下降5.17%。结合云南法院的具体实践,我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体会和认识:坚持以更高政治站位统筹谋划。沉睡资产的表象是涉案财物处置滞后,其深层本质则是司法资源与社会资源双向良性循环的“中梗阻”。从经济运行规律看,资产唯有在流动中方能实现增值,要素唯有在配置中方能提升效能。沉睡资产占据着土地、资金、厂房等稀缺资源,却游离于生产经营之外,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从司法为民宗旨看,胜诉当事人历经诉讼程序,其最朴素、最迫切的期待莫过于权益的及时兑现、债权的有效清偿。涉及资产沉睡的案件办案过程中,债权人因胜诉权益得不到兑现不满意,债务人因财产长期查封冻结亦不满意,市场对经济发展所需的资源要素一方面紧缺、一方面闲置也不满意,都迫切希望走出这一“死胡同”,形成“活水池”。云南法院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盘活沉睡资产,是把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统一起来的关键抓手。必须坚决摒弃“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狭隘观念,跳出个案办理的局限,主动将司法职能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涉金融债权、涉企业债务、涉不动产处置等重点领域,集中清理积压涉案资产,推动闲置资源高效流转与优化利用,让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尽可能最大程度兑现、债务人的债务“枷锁”尽可能及时摆脱、查封冻结财产尽可能最快速度回归市场。坚持以正确政绩观引领理念更新。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效果。在涉案资产处置领域,秉持何种政绩观,便会产生何种执行理念与处置效果。司法查封冻结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职权,目的是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一个时期以来,少数案件存在重查封保全、轻处置变现,重程序终结、轻实质化解的倾向,这本质上仍是仅仅“依法办”“按程序办”的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偏差作祟。诚然,司法是最讲依法、最讲程序的,该采取强制措施的必须采取,该予以司法处置的必须处置。问题是面对市场的瞬息变化及案件的实际情况,程序走完了问题还得不到解决怎么办?云南法院深挖根源,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角度,深刻认识以往司法工作中习惯于“管死”、懈怠于“放活”的偏差,把司法职能与“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衔接起来、贯通把握,推动在办案中树立“放活管好”、善意文明的理念,将理念更新作为开展“盘活沉睡资产助推经济发展”专项行动的“先手棋”,引导执行工作不仅抓好首次执行,也聚焦终本案件有序出清,不仅依法查扣冻,更注重盘活释放,不仅惩戒失信、打击拒执,也重视修复信用、善意文明执行,切实把工作的落点放在推动更多查扣冻资产盘活上,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更有力促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府院联动强势推进。有效盘活沉睡资产,绝非单纯的司法程序问题,而是一项关系公平正义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市场预期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工程。客观来讲,司法日常办案已经解决了好办、容易办甚至不少疑难案件,资产沉睡的案件绝大部分都是难中之难、坚中之坚,普遍存在处置工作链条长、涉及面广的问题,涵盖土地规划、房产登记、税费征缴、市场监管、金融监管、国资管理等多个行政领域,涉及产权变更、税费清缴、清场交付、风险防控等一系列现实难题,仅凭人民法院单方之力,难以彻底打通堵点、攻克难点,需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需要充分依托府院联动协调支撑。云南法院谋划专项行动之初,便积极主动请示报告,在省委的领导下、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推进。启动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领导及执行局持续跟踪关注,给予了法律政策上的有力指导。省委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予以支持和部署。今年2月初,省委主要领导到云南高院调研时,充分肯定法院主动担当作为,并要求省级相关部门共同配合。3月中旬,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对开展专项行动作出重点部署,明确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法院,采取府院联动的方式,以市场化的手段,结合政府收储、金融手段,依法有效盘活被查封冻结财产。通过府院高效联动,打破部门壁垒、畅通协作渠道,将司法强制力与行政执行力有机结合,汇聚起破解资产处置难题的强大合力,使沉睡资产在协同共治中顺利“苏醒”并重获生机。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已普遍得到州(市)、县(区)党委高度重视,部分已建立起党委、政府领导牵头的高规格联动协同机制,为持续推进盘活沉睡资产提供了重要保障。如云南禄丰长龙水世界“执转破”案件,该案资产经6次拍卖流拍陷入停滞,后基于府院联动采用“政府收储﹢资产处置”模式,实现资产盘活,在显著提升债权清偿率的同时,198件案件有序执结。坚持优化机制系统施策。盘活沉睡资产必须依靠制度创新、机制优化与流程再造,实现全链条、全周期、全方位的提质增效,从根本上解决处置周期长、变现难度大、监督管理弱等突出问题。云南法院开展专项行动,不是另起炉灶,更非盲目冒进,而是针对涉案资产处置中的痛点、难点与堵点,把现有制度措施整合起来,健全完善配套机制,推动关键环节深化改革、精准发力、汇聚合力,推动涉案资产处置工作朝着规范化、高效化方向迈进,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作为”、从“个案处置”向“系统施治”的转变,实现终本出清、资产盘活。目前,云南法院已全面启动终本库案件排查清理,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对财产性质、关联案件等进行分类优化管理、针对性施策。同步针对入库不严、管理虚化、出库不畅问题,推动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如全省法院已经摸排出待盘活不动产4.8万套(宗)、动产5.6万件、账户7万余个、财产性权利8000余个、其他资产3089个,为针对性采取盘活措施提供了基础支撑。已全面加强执破衔接融合,并将其作为支撑专项行动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全省各地法院结合实际,普遍建立执破衔接工作专班,形成执行和破产共同判断、协同推进格局,支撑实现“执行转破产、破产促执行”良性循环。如针对摸排出的涉及200件以上执行案件的40余家企业法人,逐一研究以执破衔接为核心、一揽子解决所涉1.5万余件案件的盘活路径,截至目前有序受理破产案件9件。已全面强化交叉执行、集中执行。立足省、州(市)两个层面统筹,将散落在各个法院的关联案件指定集中办理,打破管辖分割、强制措施重叠的桎梏,目前有序开展交叉执行1200件。如云南某建设公司有164件、标的额2.29亿元的执行案件分散在全省各地,资产被多次轮候查封冻结,企业濒临破产。省法院将全部案件指定某法院集中执行,通过采取信用宽限期等措施,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能力,企业成功中标6个新项目、标的过亿元,通过经营收益逐步清偿债务,形成“发展解债”的良性循环。坚持刚柔并济激活沉睡资产。司法既有刚性权威,亦有善意文明。盘活沉睡资产,必须坚持依法公正履职与善意文明执行的有机融合,一方面需要守住法律底线,加大执行力度,以攻坚之势向“骨头案”、“钉子案”、疑难复杂案亮剑;另一方面需要充分考量经营主体的生存发展需求,不断丰富柔性执行措施及手段方法的“工具箱”,作为推进专项行动的有力“助推剂”,切实为资产盘活找到务实的出口和路径。云南法院自去年开始,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推动形成依法严惩拒执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线索移送、侦查起诉、审理判决数量大幅上升。近期将联合省级相关政法部门出台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指引,形成常态化打击态势,坚决斩断“逃废债”违法犯罪链条。进一步推动全面深化“失信”“失能”精准区分及管理,将失信惩戒聚焦到逃避、抗拒执行等严重失信行为上,对于“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协同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信用修复措施,使其能够重新恢复正常生产生活。今年以来已开展信用修复8738人次,单次解禁1982人次。如云南大理某农牧公司因近2000万元贷款到期无法清偿进入执行程序,考虑到强行查封将导致企业生产停滞、员工失业,法院通过“和解﹢监管﹢联动”的方式采取活封措施,并及时修复被执行人的信用信息,为企业招商引资提供了极大便利,促推实现销售收入3000余万元,解决67人长期就业问题。大力倡导一地探索、全省推开的工作模式,鼓励各地法院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打破常规、开拓思路,结合案件实际想办法、解难题,形成“遍地开花”的盘活路径。实践中,在用足用好“活封活扣”等传统柔性执行措施基础上,推动“带封过户”“强制管理”等创新措施得到更广泛应用和实践。如对于一次性处置有困难或处置将导致价值大幅贬损的资产,引导各方当事人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盘活,在“活封活扣”可控的前提下,灵活运用“以租代卖”“以招商代处置”“以重整代清算”等办法措施,帮助企业纾困减负、恢复自我造血功能,实现“放水养鱼”、以发展促清偿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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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五周年。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集中展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成效,人民法院报二版开设重要评论栏目“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前沿法评”。本栏目立足时代前沿、法治前沿,聚焦党中央最新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紧密结合国家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工作部署、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等,邀请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知名专家学者和有关领导,及时撰文进行评论发声,大力弘扬和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助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汇聚智识力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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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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