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五类行为!巴彦淖尔启动打击盗采盗挖矿产资源专项行动
(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打击盗采盗挖矿产资源专项行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联合打击盗采盗挖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坚决遏制盗采盗挖行为,全力保障全市矿产资源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通告》,本次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领域,严厉打击整治五类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严厉打击无证勘查、无证采矿、越界采矿、以探代采及未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整治非法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以及盗采盗挖破坏耕地、林地、草地等行为,特别是针对矿产资源重点区域,严查各类隐蔽性非法采矿活动。
二是严厉打击以生态修复治理、地质灾害治理、边坡治理等项目为名,未经批准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严厉打击擅自启封、进入已关闭或废弃矿井(硐)盗采盗挖矿产资源,以及假借工程建设等名义,利用场所掩护,盗采盗挖废弃矿洞行为。
四是严厉打击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采砂、取土、淘金等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未按河道采砂许可要求开采,存在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严厉打击“沙霸”“矿霸”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行为。
《通告》明确,各地自然资源、公安、林草、水利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将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强化信息共享与行刑衔接,对发现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破坏生态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采矿点,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通告》要求,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持续加大打击力度,针对辖区范围内顶风实施违法采矿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涉嫌违法采矿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并积极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将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继续顶风作案,甚至妨害公务、暴力抗法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