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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调整生态保护补偿政策,破解资金过度依赖财政等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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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补偿从单纯依靠政府财政输血转向多方共担

中国实施生态保护补偿20多年来取得积极成效,但现阶段仍面临着跨区域横向补偿推进难度大、重点区域补偿力度不足、补偿资金来源过度依赖财政等问题。

为了破解这些问题,5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开《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推出20项举措提升财政纵向补偿精准性,增强地区间横向补偿协同性,拓展市场化补偿渠道,从而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补偿格局,以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生态综合补偿的积极性,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经过多年努力,中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覆盖范围、受益人口、投入力度均稳居世界首位,

这为提升我国生态系统保护水平、共建生态文明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每年中央财政年均生态保护补偿资金规模已达2000多亿元,地方政府也会投入几百亿元财政资金,中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运转高度依赖财政资金。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农村经济与地区业务部主任王才君表示,从需求侧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管护、退化生态系统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的资金需求持续增长,现行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付,市场化补偿资金比例低,资金来源单一,且存在明显资金缺口。同时,中西部生态功能区地方财力有限,配套能力不足,财政投入的边际约束日益凸显。

受经济下行、房地产市场低迷等多重因素影响,近些年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而民生等刚性支出不减,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大。从长远来看,中国需要解决生态保护补偿资金过度依赖财政的问题。

对此,《方案》给出了多项举措,其中一大核心是培育生态保护补偿的受偿区的发展内生动力,实现自我造血。

目前,个别地方在自然保护地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刀切”情况,将一般控制区内所有人为行动一禁了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方发展。

《方案》提出,研究出台自然保护地价值实现准入清单。分区分类制定准入清单,明确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准入的业态、项目类型,提出管控要求,划定适当区域推动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科考科普等融合发展。

《方案》还要求,因地制宜发展生态产业。强化重要生态系统综合补偿。比如在稳定沙漠、戈壁、荒漠生态系统功能的基础上,推广“光伏+治沙”等产业模式,协同推动防沙治沙、清洁发电、群众增收。培育壮大生态产业经营主体,支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生态产业,壮大一批县域支柱性生态产业相关企业等。

目前生态保护补偿地区一般都是经济发展落后地区,要想激发动力离不开资金支持,而仅靠上级财政补贴资金并不足够。

此次《方案》提出,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基金,鼓励引导与自然资源利用密切相关的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基金出资,自然资源等部门按规定为基金支持的项目提供用地等要素保障;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与资源环境要素相关的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符合条件的各类生态产业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王才君认为,生态保护补偿单一依赖财政投入的模式存在受财政状况波动影响大、对保护主体长效激励不足、生态保护与地方民生发展联动性弱等局限。而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是摆脱上述困境的重要路径。

王才君表示,生态保护补偿基金如通过“修复+运营”“保护+经营”等模式,在严守生态保护底线前提下,培育生态友好型产业,打造具备稳定合理收益的项目载体,打破生态保护仅靠财政持续投入的单一格局。

“而基金市场化运作的合理收益,可反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保护主体,为生态管护经费、保护成效奖励提供稳定补充。同时,产业的发展可以带动地方产业升级、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村集体与农户共享增值收益,把生态红利留在当地、惠及群众,构建‘保护—增值—反哺’良性循环。”王才君说。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首席专家刘桂环表示,此次《方案》通过补偿方式的多元化拓展,推动保护者从单纯依靠财政输血转向通过生态产品溢价、权益交易分红、绿色金融支持等渠道获得可持续收益,让“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在市场机制中得到有效体现,激发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内生动力。

责任编辑: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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