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干部
津云
任命王振英为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李卓领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劲姿的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吴常青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乔大元、陶然、石鹏、牛超航、王魁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任彩霞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于崇刚、张兴海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