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小夫妻意外离世,120万元遗产让两亲家反目!“钱转给我女儿就是她的遗产”
河北青年报
上海一对年轻夫妻因车祸意外离世,二人留下的约120万元款项及房产等遗产,引发双方父母激烈争执,昔日亲家反目。
钱是委托理财,还是赠与的财产?
当事人高女士表示,儿媳从事金融相关工作,她将家中120万元存款转入儿媳账户,系委托儿媳帮忙购买理财产品。该笔款项系高女士分三次转给儿媳,前两笔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第三笔转账后不久,儿子与儿媳便遭遇不幸。
儿子、儿媳离世后,双方曾签订相关协议,但事后亲家反悔,表示:“钱转给我女儿就是她的遗产,当时是赠与的,我们有权继承。”
由于转账时未备注用途,协议中也未明确120万元的具体性质,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律师经核查事实后认为,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委托合同,但完整的聊天记录足以证实委托理财的合意。前两笔款项已用于理财,第三笔尚未购买产品,性质与前两笔一致,该笔资金仍归高阿姨所有,不属于对儿媳的赠与,亦不纳入儿媳的遗产范围。据此,120万元应返还给高阿姨,不得由儿媳的父母继承。
儿子儿媳同时去世,遗产怎么分?
关于夫妻二人的遗产继承,因儿子与儿媳在同一事故中遇难,死亡时间无法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自然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若双方均有其他继承人且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本案中,儿子的继承人为其父母,儿媳的继承人为其父母,二者辈分相同,故推定二人同时死亡,互不继承。即儿子的遗产由其父母继承,儿媳的遗产由其父母继承。
男方父母出的房子首付,能多分遗产吗?
对于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的婚房,高女士提出首付绝大部分由其支付,希望在继承时多分份额。
律师解释,若为离婚纠纷,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法院可综合考虑出资来源、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子女等因素,酌情判决。但本案属于继承纠纷,而非离婚纠纷。在二人均已过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分配以均等为原则。
来源/新闻坊
编辑/樊一帆
校对/侯明怡、韩妮
审核/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