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曝光22起网络餐饮典型案件
中国质量新闻网
转自:中国质量报
今年前4月查处违法案件400余起
重庆曝光22起网络餐饮典型案件
□ 本报记者 谢 旺
今年以来,重庆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网络餐饮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前4月已累计查处涉及虚假资质、超范围经营、转单加工、原料过期伪劣、卫生脏乱差等违法案件404起。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了六大类共22起网络餐饮典型案件。
重庆市两江新区潘彤餐饮餐馆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案。2025年11月,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该餐饮店在美团平台开设有两家网络餐饮店铺,其中一家店铺在平台公示的经营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经查,当事人以1550元的价格,通过网络为该店铺非法伪造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此次,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了6起伪造和未审查入网资质类案件。持有合法的证照资质是外卖商家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基本前提,是入网经营的底线和红线。此类案件提醒平台经营者须建立入网商家资质全周期核验机制,确保证照真实有效。外卖经营者切勿心存侥幸,通过“套证”“假证”上线经营,一经查实,将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
重庆市璧山区永龙餐饮店超许可范围经营食品案。今年2月,璧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该餐饮店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仅包含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和热食类食品制售,但却在美团平台开设了团购及外卖店铺,线上线下同步销售东北大拉皮、猪耳朵拌黄瓜等冷食类食品。此次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了3起超范围经营冷食案件。此类案件提醒外卖经营者应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如需增加类别,务必先申请变更许可。消费者如在点单时发现商家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可及时向平台投诉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重庆市大足区老三周餐饮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案。今年3月,大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该餐饮店经营场所已作为仓库使用,当事人接单后,转由其亲戚的门店代为加工制作餐品。此次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了两起转单他人加工制作类案件。此类案件提醒外卖经营者,外卖订单应当由本店在核准的经营场所内完成加工,委托他人加工属于违规行为。消费者如发现送餐商家与下单商家不符等异常情况,请留存证据并及时向平台投诉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共同压缩非法经营主体生存空间。
重庆市南岸区正宗河间火烧疙瘩汤餐饮店经营伪劣食品案。2025年11月,南岸区市场监管局与区公安分局对该餐饮店在售的“三个河间驴肉火烧”及“爆款纯驴肉”两款食品进行抽样送检,结果均显示“驴成分未检出,猪成分检出”。经调查,涉案食品合计销售10018份、销售额28万余元,涉嫌犯罪。此次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了4起原料过期伪劣和食品霉变类案件。此类案件提醒外卖经营者务必定期清查库存,开封原料应标注开封日期,临期原料提前处置,杜绝“隐形过期”,对生鲜水果、易腐食材要严格做好检查,每日留意感官状态,同时要确保食材信息真实,不得以次充好、虚假宣传。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甄小碗餐饮店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案。今年1月,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从业人员杨某琼、甄某两人无法提供有效健康证明。此次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了4起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案件。此类案件提醒经营者务必严格落实健康管理制度,员工应当先获证、再上岗。
重庆市云阳县味口好烤鸭店未按规定配备使用设备案。今年2月,云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该餐饮店经营场所中未按规定设置和使用灭蝇灯。此次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了3起过程控制不合规案件。此类案件提醒经营者应加强硬件配置,保持加工区域清洁,规范人员加工制作行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重庆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相关案件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已移送公安机关。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将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及市场监管执法队伍“清风铁纪”教育整顿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