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江西全面打破省级质检中心“终身制”

中国质量报

关注

本报讯(严有生 记者 李培晞)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江西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年度量化评估与动态调整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该细则以年度量化评估为重要抓手,全面打破省级质检中心“终身制”,构建“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切实破解部分质检中心“重申报、轻运行”的突出问题,推动该省质检中心向“强能力、优服务、重实效”方向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近年来,江西省质检中心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筑牢质量安全底线、服务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为落实国家质检中心提质优化三年行动工作部署,江西省在2025年出台《江西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加快补齐制度短板,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将宏观管理要求转化为可量化、可操作、可评估的具体举措,构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评分标准”全链条制度体系,为江西省质检中心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筑牢坚实制度根基。

《实施细则》共5章13条,同步配套年度综合评估评分表,紧紧围绕“评什么、怎么评、如何用”三大核心问题,建立百分制量化评估体系,从支撑保障能力、科研创新与检验检测能力、日常运行管理能力3个核心维度,科学设定评估指标、明确评价标准,为各质检中心精准“画像”。评估工作严格执行中心自评、部门初审、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次确定5步工作流程,全力保障评估结果客观公正、科学精准。评估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4个等次,实行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靶向推动各质检中心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

《实施细则》的核心突破在于强化结果运用、实行动态调整,构建起激励、整改、退出全链条管理模式。《实施细则》明确实行分级激励约束机制,对连续两次获评优秀的质检中心,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质检中心;对评定为一般等次的质检中心,通过发函提醒、约谈整改、强化监管等方式,督促其提升工作质效;对连续多次评级偏低、考核不合格或无法正常履职的质检中心,依法依规取消授权名称,坚决清退低效运转的“僵尸中心”。通过“不合格即退出、连续不达标即清退”的刚性约束,倒逼各质检中心压实主体责任、规范运行管理、实现提档升级。

据介绍,《实施细则》的出台实施,是激发质检中心内生动力、有效防范“躺平”倾向的关键举措。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抓实抓细《实施细则》贯彻执行,引导全省质检中心聚焦主责主业,持续规范日常运行、提升检测能力、强化科研创新、深耕产业服务,为江西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质量技术支撑。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