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望谟:督促成立庇护站立体保护家暴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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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可以落脚,更能得到救助
贵州望谟:督促成立庇护站立体保护家暴受害者
“如果有人受到家暴离开家,有了这个可以落脚的地方,就安全多了。”近日,贵州省望谟县检察院检察官前往该县反家庭暴力庇护站开展回访时,曾因遭受家暴被迫藏身山洞的王女士,握着检察官的手说。
临时庇护场所缺失
家暴受害者无处去
2025年4月的一个深夜,家住望谟县的王女士又一次遭受了家庭暴力。恐惧像潮水般将她淹没,她不敢回家,也无处可去,最终被迫躲进山洞,在寒风与不安中熬过了一夜。
长期的家暴摧残,让王女士身心俱疲、伤痕累累。第二天,再也无法忍受的她向当地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她无助地问当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我不敢回家,能不能给我一个临时休息的地方?”
然而,望谟县当时尚未设立任何反家庭暴力临时庇护场所,她只能暂时借住于妹妹家中。
2025年5月21日,望谟县检察院在开展妇女权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该线索,随即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反家庭暴力法有明确规定,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办案检察官介绍,临时庇护场所看似是一处简单的落脚地,实则是保护家暴受害者、及时制止暴力升级的重要“安全阀”和“避风港”。而相关职能部门未依法充分履行职责,导致临时庇护场所缺失,家暴受害者无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救助,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了损害。
制发检察建议
督促完善相关救助机制
为全面摸清辖区内家暴问题现状和家暴受害者救助短板,办案检察官深入乡镇、社区实地走访,耐心询问家暴受害者的亲身经历和实际需求;同时前往公安机关、法院、妇联等相关单位,调取近年来辖区内涉家暴案件的相关数据、处置记录,逐一梳理、深入研判。
调查结果令人揪心:近年来,全县公安机关共处置家庭暴力案件530余件,受害者大多是女性和未成年人。这些案件中,多数仅作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处理,缺乏后续有效的救助和干预,导致家暴案件量呈逐年上升趋势,还存在多次报警的情况。而临时庇护场所的缺失,更是让不少受害者在遭受家暴后,只能选择忍气吞声或四处流浪,合法权益持续面临被侵害的风险。
2025年6月19日,望谟县检察院依法向该县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明确指出其在履行反家暴相关职责中的不足之处,督促其切实履职尽责,尽快牵头建立符合标准的临时庇护场所,完善相关救助机制。
为打破部门壁垒、推动协同共治,确保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该院还主动牵头,组织公安机关、民政局、妇联等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会上,检察官通报了调查发现的问题和检察建议核心内容,各单位围绕家暴警情规范处置、受害者协同救助、案件线索移送、庇护场所建设等关键环节充分交流、凝聚共识,最终明确由县民政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加速推进临时庇护场所建设。
庇护工作有序开展
真正为家暴受害者“遮风挡雨”
2025年8月18日,望谟县民政局书面回复称,已在该县社会救助管理站内正式挂牌成立“望谟县反家庭暴力庇护站”,并联合妇联等部门制定了庇护站试运行工作方案,建立起集临时安置、生活救助、线索衔接于一体的一站式救助流程,确保庇护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周后,检察官前往庇护站,看到庇护站已正式投入使用,里面配备了必要的生活设施,且引入了法律援助、心理干预等专业服务,真正为家暴受害者“遮风挡雨”。
截至目前,庇护站已为多名家暴受害者提供紧急庇护服务,相关部门联合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11次,接受各类咨询20余次,有效化解多起因家暴引发的矛盾纠纷。
为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持续深化家暴防治工作,同年9月,望谟县检察院在庇护站内专门设立了检察联络服务点。依托该庇护站,检察官定期开展反家暴普法宣传活动,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耐心解答疑问,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救助帮扶工作。截至目前,该院累计开展反家暴专题讲座7场,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并将其中6条有价值的线索转化为检察办案线索;同时办理了一批涉妇女权益保障案件,向7名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将3条涉嫌犯罪的家暴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形成“司法办案+社会救助+综合治理”的立体保护格局。
(本报通讯员柳盘龙 邓道迪 韦天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