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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264人!江西两地发布招聘公告

江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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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

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文员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78政府专职消防队员、7名消防文员

二、招聘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63日。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三、报名方式   

需本人携带报名材料至报考单位现场报名。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单位或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并取消该考生报名资格。

有意应聘者且符合条件者,须提供: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大专及本科以上学历应聘者需提供学信网所查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一份,高职或中专学历应聘者上交毕业证书下方有所属网址进行查证打印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查证上交毕业院校出示相关证明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6.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退役军人报考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最近一个月的个人征信报告;

8.报考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另需提供B2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报考消防文员(辅助执法岗位)另需提供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同时具备其他相关证书,也需提供)。

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考试安排、体检、政治考核及背景调查,保存期限自招聘结束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四、薪酬待遇

入职后,在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培训中心开展不少于3个月的封闭式岗前教育培训,全程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分配至各用人单位参与24小时执勤备战,日常休息采取轮休制。

合同期间可享受以下待遇:

1.薪酬待遇执行各用人单位现行政府专职消防员待遇标准。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相关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但国家政策规定社会保险中个人应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用人单位统一提供制式被(服)装、饮食及住宿,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

3.经年度考核,成绩合格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晋升一个基本工资等级,考核成绩优秀的,可推荐入党、评功评奖。入职满相应年限,经考核合格续签劳动合同。参加相应职业技能鉴定并获得等级证书的,可享受相应等级职业技能津贴。表现优秀的可以按程序竞选专职骨干,任命骨干后套改相应的工资等级,并享受对应的岗位津贴。

4.政府专职消防员是成长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的重要通道,考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可按其专职工作年限套改相应的职级和工资档次。

五、其他事项

坚守诚信报考原则。应聘对象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应聘对象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对象,以及存有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责任。

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为保证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应聘对象有关招聘事宜,应聘对象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在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萍乡,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实时关注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统一在“萍乡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考生关注“萍乡消防”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招聘动态。招聘过程中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推荐报名、确保聘用的有偿服务均与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无关,请应聘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招聘计划表及详细信息

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

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文员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73名政府专职消防员、6名消防

二、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0日(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近一个月的征信报告(详版)、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拟报考的单位进行报名。需填写《宜春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招聘报名表》。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单位或多个岗位的,视为报名无效,报考岗位有学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应正式取得学历证书。灭火救援员与乡镇灭火救援员、驾驶员与乡镇驾驶员均为不同工作岗位。

四、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入职报到时须签订《入职承诺书》和《岗位(职责)责任书》,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未报到的或者公示人员存在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入职培训开始前,从公示的名单中按排名顺位聘用。自正式报到参加入职培训之日起一个月内,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续签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新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入职培训,在试用期(培训期)三个月期满前,组织入职培训结业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入职培训结业考核不合格及存在相关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队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和准军事化管理,工作中24小时驻队,专职队员要坚决服从学习训练、值班备勤、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生活管理及轮休调休等指挥调度。按国家规定享受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采取轮休制,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或政府专职消防队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和《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财政实际进行核定,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本级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工资约为5700元(含五险一金需个人缴纳部分)。宜丰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工资约为4800元(含五险一金需个人缴纳部分),樟树市、丰城市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工资约为3000元(含五险一金需个人缴纳部分),具体薪酬待遇可咨询相关消防救援大队。

2.消防文员工作日实行8小时工作制,如遇特殊情形需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消防文员的工资待遇为每月2800元至5000元不等(含五险一金需个人缴纳部分),具体薪酬待遇可咨询相关消防救援大队。3.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聘用前是党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应当将个人党组织关系转移至所属用人单位。

六、联系方式

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统招工作办公室:

0795-3289119

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组:

0795-3579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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