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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回应年报问询 2025年营收同比降7.11% 称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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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日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股份”)2025年年报的问询函出具回复意见。公告显示,阳光股份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42亿元,同比减少7.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2.18亿元、-2.25亿元。公司同时表示,已向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自查认为符合相关条件。

经营业绩:营收下滑主因行业承压 下半年收入占比超六成

阳光股份2025年营业收入同比下滑7.11%,主要受物业租赁和商业运营板块收入下降影响。分业务板块来看,物业租赁收入1.99亿元,同比减少12.01%;商业运营收入0.64亿元,同比减少1.95%;房地产销售收入0.77亿元,同比增长5.04%。

公司营业收入呈现明显的季度集中特征,第三、四季度营业收入合计2.07亿元,占全年营收的60.53%。对此,公司解释称主要系房地产销售业务集中在下半年,占全年房地产销售业务比重高达99.42%。2025年公司持续推进存量房产销售,标的以早期开发的写字楼为主,由于该类物业成交周期较长,相关交易于下半年完成。

2025年各业务板块分季度营业收入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季度 2025年2季度 2025年3季度 2025年4季度 2025年全年 2024年全年 同比变动
房地产销售 - 44.29 5,030.62 2,605.05 7,679.96 7,311.78 5.04%
物业租赁 5,523.59 4,525.34 5,016.63 4,874.63 19,940.19 22,662.50 -12.01%
商业运营 1,706.40 1,583.44 1,600.97 1,502.36 6,393.17 6,520.23 -1.95%
其他 77.81 18.13 36.03 8.50 140.47 272.97 -48.54%
合计 7,307.80 6,171.20 11,684.25 8,990.54 34,153.79 36,767.48 -7.11%

公司表示,物业租赁与商业运营板块收入下滑主要受行业环境影响。2025年消费市场温和复苏但承压,商业地产分化加剧,零售地产短期租金普跌,写字楼需求弱复苏,租金持续下行。北京、成都核心商圈的购物中心与写字楼均面临空置及租金下行压力,深圳购物中心供应高位,核心区租金下调。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0.99亿元 上海项目为主要拖累

截至2025年末,阳光股份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为30.39亿元,占总资产的67.87%,主要为10个房地产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0.99亿元,主要源于上海中山西路888号1幢新业中心主楼项目公允价值变动。

公司管理层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运营管理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允价值变动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结果,体现了管理层的经营业绩,属于持续发生的事项,因此将其作为经常性损益列示。

主要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地理位置 平均出租率 报告期租金收入 期初公允价值 期末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通州阳光新生活广场 北京通州 82.53% 2,256.46 60,404.00 60,404.00 -
成都阳光新业中心 成都锦江 96.76% 2,662.71 72,496.07 62,388.07 -10,108.00
上海新业中心主楼 上海长宁 0.06% 5.26 95,046.00 85,141.00 -9,905.00
沈阳新生活广场 沈阳沈河 91.70% 1,094.83 25,675.00 24,682.00 -993.00

年审会计师核查后认为,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有关要求,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于经常性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1541万元 合营联营企业业绩承压

报告期末,阳光股份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5.70亿元,投资对象为3家联营企业和1家合营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合计1541.09万元。其中,对合营企业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计提减值1125.08万元,对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计提减值416.02万元。

公司表示,减值主要由于部分被投资单位所处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经营业绩未达预期。上海银河宾馆已停止经营,符合资产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公司按评估结果足额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后账面价值反映资产真实可收回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初始投资成本 期末账面价值 本期投资收益 本期计提减值
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合营) 50% 43,133.50 29,677.43 -100.77 1,125.08
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联营) 10% 6,350.00 7,281.68 -1,042.71 -
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联营) 10% 6,100.00 12,768.72 308.63 416.02
天津津汇远景贸易有限公司(联营) 10% 5,250.00 7,276.89 -956.76 -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自查认为符合条件

阳光股份因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股票交易于2025年4月22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经自查,公司认为2025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3.33亿元,超过3亿元标准;期末净资产为正值;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以及第九章规定的股票交易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年审会计师核查后表示,未发现公司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或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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