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阳光回复深交所问询函 2025年营收3.42亿元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ST阳光(证券代码:000608)于2026年5月19日发布公告,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5年年报的问询函进行了详细回复。公告显示,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42亿元,同比减少7.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2.18亿元、-2.25亿元。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自查认为符合相关条件。
经营业绩:营收集中于下半年 房地产销售为主要原因
公司2025年第三、四季度营业收入合计2.07亿元,占全年营收的60.53%。分业务板块来看,房地产销售、物业租赁、商业运营及其他业务全年营收占比分别为22.49%、58.38%、18.72%和0.41%。其中,房地产销售业务收入7679.96万元,同比增长5.04%,且99.42%的收入集中在第三、四季度。
公司解释称,房地产销售业务收入集中于下半年主要系销售标的为早期开发的存量写字楼,该类物业成交周期较长,且多以大面积成交为主,受客户需求及置业安排影响显著。物业租赁与商业运营板块则因2025年消费市场温和复苏但承压,商业地产分化加剧,北京、成都核心商圈的购物中心与写字楼面临空置及租金下行压力,导致收入同比小幅下滑。
2025年三、四季度收入结构情况
| 项目 | 2025年3季度(万元) | 2025年4季度(万元) | 3-4季度小计(万元) | 2025年度(万元) | 3-4季度占比 |
|---|---|---|---|---|---|
| 房地产销售 | 5,030.62 | 2,605.05 | 7,635.67 | 7,679.96 | 99.42% |
| 物业租赁 | 5,016.63 | 4,874.63 | 9,891.26 | 19,940.19 | 49.60% |
| 商业运营 | 1,600.97 | 1,502.36 | 3,103.33 | 6,393.17 | 48.54% |
| 其他 | 36.03 | 8.50 | 44.53 | 140.47 | 31.70% |
| 合计 | 11,684.25 | 8,990.54 | 20,674.79 | 34,153.79 | 60.53% |
房地产业务毛利率为负 系成本高于售价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房产销售业务毛利率为-47.30%,较上一年度下降35.7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成都阳光新业中心写字楼销售收入低于成本,销售单价为0.66万元/平方米,而结转的写字楼房产成本包含以前期间开发的存量房产成本约0.79万元/平方米以及收购时点资产评估增值成本0.19万元/平方米两部分。
公司表示,2024年和2025年持续销售的成都阳光新业中心写字楼毛利率变动为3.41%,差异很小。2025年房产销售毛利率为负主要是由于销售项目及产品与2024年有较大差异。同时,公司强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销售时结转的“营业成本”仅包含初始成本及收购增值部分,持有期间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金额结转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因此公允价值变动不影响营业成本及毛利率计算,前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不存在高估情形。
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30.39亿元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0.99亿元
截至2025年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为30.39亿元,占总资产的67.87%,主要为10个房地产项目。报告期内,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0.99亿元,主要为上海中山西路888号1幢新业中心主楼项目公允价值发生变动。
公司管理层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运营管理是公司的主营业务,所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结果,体现了公司管理层的经营业绩,属于持续发生的事项,因此将由此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自2014年起作为经常性损益列示。
年审会计师核查后认为,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有关要求,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于经常性损益。
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经自查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2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规定,公司在2025年年度报告表明不存在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后,可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经逐项核查,公司2025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3.33亿元,期末净资产为20.77亿元,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不存在追溯重述等情形,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于2026年2月26日向深交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此外,公司还对长期股权投资、应收款项及现金流、其他应收款、资金往来、租赁、保理融资及诉讼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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