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上浮30% 分三阶段兑现 内蒙古发布文旅促消费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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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疆新闻呼和浩特5月19日消息(记者 张杨 杨净毓 石茹意)5月19日,2026年“5·19中国旅游日”内蒙古自治区分会场活动在呼和浩特大召广场正式启幕。
开幕式上,内蒙古发布文旅促消费奖励政策,以真金白银补贴激励旅行社引客入内蒙古,激活文旅市场消费活力,助力内蒙古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奖励政策面向内蒙古自治区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经营许可并合规运营的旅行社,实施周期贯穿2026年全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开展申报、评审及结果公示工作。其中第一阶段为1月1日至5月31日,第二阶段为6月1日至9月30日,第三阶段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政策围绕旅游包机、旅游专列、高铁动车三大引客方式设立阶梯式奖励,补贴力度优厚。旅游包机方面,国内航线组织区外游客连续飞行达标,按每班游客规模给予0.15万元至1.4万元单程奖励;国际及港澳台航线奖励标准更高,最高单程可获2万元补贴。旅游专列一次性组织400人及以上区外游客入内蒙古,每列奖励5万元。高铁动车引客,按50人、100人、200人以上三档,分别给予0.25万元、0.6万元、1.4万元奖励。
同时政策明确,通过上述方式招徕的游客,需在区内停留不少于2晚3天,入住三星级及以上酒店、绿色饭店或等级民宿等合规住宿企业,方可享受补贴。在奖励执行上,第二阶段按基础标准兑现,第一、三阶段奖励标准上浮30%,进一步放大激励效应。
据了解,奖补评审结果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