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早安】4月洛阳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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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洛报融媒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洛阳调查队了解到,数据显示,4月,洛阳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7%,环比与上月持平。
从同比来看,4月我市民生商品及服务价格呈现“七涨一降”格局。其中,食品烟酒及在外餐饮类价格上涨1.6%,衣着类价格上涨2.1%,居住类价格上涨0.3%,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2.9%,交通通信类价格上涨4.3%,教育文化娱乐类价格上涨1.6%,医疗保健类价格下降1.0%,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8.1%。
从环比走势分析,4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与上月持平,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四涨四降”态势。食品烟酒及在外餐饮类价格下降0.4%,衣着类价格下降4.2%,居住类价格下降0.2%;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0.2%,交通通信类价格上涨2.2%,教育文化娱乐类价格上涨1.3%,医疗保健类价格下降1.1%,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1.4%。
专家分析,4月居民消费价格走势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方面,4月正值牡丹文化节,赏花经济持续升温,各类文旅活动有序开展,带动相关消费领域回暖,拉动CPI温和上行;另一方面,春季气候适宜蔬菜生长、储运,本地露地蔬菜批量上市,外埠鲜菜货源供应充足,对平抑生鲜食品价格、稳定物价大盘起到积极支撑作用。
(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王若馨 通讯员 李辉 范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