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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组合拳”让职工带薪休假更有“底”

滚动播报 05.18 03:13

(来源:工人日报)

连日来,云南、山西、海南等省份相继出台文件,要求全面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并对细化落实方式、强化监督机制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这是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保障职工休息权益后,地方层面的一轮集中响应。

带薪休假制度在我国已施行近20年,但在部分民营、中小微企业及灵活就业群体中,仍然存在“有假难休”或“不敢休、不愿休”的现象。专家表示,此次多地相继发文,意味着将通过更具操作性的制度安排,推动带薪休假从“纸面”落向“地面”。

建立职工休假管理台账

在某社交平台上,一则“休假还要处理工作”的吐槽引发共鸣,许多网友分享了类似经历。记者了解到,现实中,不少用人单位对职工休假安排缺乏计划性,削弱了职工休假积极性。

针对这一问题,多省在政策文件中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年休假计划管理制度。云南省提出,坚持“年初统筹计划、全年动态调整”原则,制定全员年度带薪年休假计划,“杜绝长期不安排职工休假的情况”。贵州省要求,用人单位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年度职工休假计划,并建立管理台账,变更计划须双方协商。安徽、山西两省还提出,摸排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休假需求,在中小学春秋假期间优先安排其休假。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与工会研究院副院长杨思斌认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由单位统筹安排”,但这一表述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引。此次各地出台的年初制定计划、建立台账等做法,从实操层面为用人单位落实带薪休假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他强调,摸排有未成年子女职工休假需求的做法,体现了政策的人文关怀,也契合建立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需要。

领导干部应带头休假

在一项近4万人参与的“你有请假耻辱吗”网络投票中,1.8万人选择“一请假就焦虑”,1万人选择“取决于领导态度和职场氛围”。在该话题的数万条网友评论中,指向一个重要原因:怕领导不高兴。“一些体制内单位都落实得不好,何况私企?”“领导不休,谁好意思休?”网友留言道出了带薪休假的痛点。

为打破“领导不休下属不敢休”的困境,多省在政策文件中出台了相应办法。云南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并将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贵州要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在目前的职场环境下,领导带头休假很关键。”杨思斌认为,带薪年休假的落实离不开整体文化环境的配合,破除加班文化、打造健康职场生态,是解决职工不敢休、不愿休问题的重要途径。

强化监督,畅通维权途径

职工遭遇侵权后若投诉无门,违法行为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制度落地仍然会有较大阻力。针对这一现实困境,多省从不同角度强化了监督机制。

云南将带薪休假执行情况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各级工会运用“一函两书”实施常态化监督。浙江将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列为重点,每年开展一次专项执法行动,畅通“安薪码”等举报投诉渠道,要求涉及年休假纠纷的案件“快接、快查、快处”。陕西推动将错峰休假相关内容纳入集体协商,写入集体合同。山西明确工会要畅通职工服务热线,针对休息休假等问题实施常态化监督。

杨思斌表示,上述举措主要围绕执法检查和社会监督展开。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应由劳动行政部门采取措施督促其履行。工会作为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运用“一函两书”等手段实施常态化监督,能够提升劳动法律监督质效,更好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未来如何更好推动带薪休假落地?杨思斌表示,在制度层面,现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修订应尽快提上日程,同时整合行政法规规章。对于用人单位,建议把带薪休假纳入合规管理、科学管理体系,兼顾特种岗位劳动者的保障。职工要保存好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凭证,当权利受到侵犯时,通过调解、仲裁等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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