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尔股东会审议多项议案 核心议案同意率达99.97%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5月15日,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股东会在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大龙山路8号公司本部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董事长傅仕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股权激励计划等在内的11项议案,无被否决议案。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4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34 |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 | 52,679,164 |
| 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 | 52,679,164 |
| 出席股东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比例(%) | 63.4080 |
| 普通股股东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比例(%) | 63.4080 |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全部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的11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52,663,164票,占比99.9696%;反对16,000票,占比0.0304%;弃权0票。审议结果为通过。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52,663,164票,占比99.9696%;反对16,000票,占比0.0304%;弃权0票。审议结果为通过。
- 《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同意52,663,164票,占比99.9696%;反对16,000票,占比0.0304%;弃权0票。审议结果为通过。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52,663,164票,占比99.9696%;反对16,000票,占比0.0304%;弃权0票。审议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52,663,164票,占比99.9696%;反对16,000票,占比0.0304%;弃权0票。审议结果为通过。
- 《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52,663,164票,占比99.9696%;反对16,000票,占比0.0304%;弃权0票。审议结果为通过。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52,662,664票,占比99.9686%;反对16,500票,占比0.0314%;弃权0票。审议结果为通过。
- 《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12,270,570票,占比99.8657%;反对16,500票,占比0.1343%;弃权0票。审议结果为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12,784,060票,占比99.8750%;反对16,000票,占比0.1250%;弃权0票。审议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12,784,060票,占比99.8750%;反对16,000票,占比0.1250%;弃权0票。审议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12,784,060票,占比99.8750%;反对16,000票,占比0.1250%;弃权0票。审议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针对议案4、8、9、10、11,会议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具体情况如下: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
| 4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5,064,700 | 99.6850 | 16,000 | 0.3150 | 0 | 0.0000 |
| 8 | 《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261,469 | 99.2756 | 16,500 | 0.7244 | 0 | 0.0000 |
| 9 |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261,969 | 99.2976 | 16,000 | 0.7024 | 0 | 0.0000 |
| 10 |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2,261,969 | 99.2976 | 16,000 | 0.7024 | 0 | 0.0000 |
| 11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2,261,969 | 99.2976 | 16,000 | 0.7024 | 0 | 0.0000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卢贤榕、熊丽蓉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及结果等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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