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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通报2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

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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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塔城地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对2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塔城地区某部门原党支部书记、所长程某以“技术服务费”名义变相向辖区棉花加工企业收取费用,增加企业负担问题。

2010年至2023年,程某在担任塔城地区某部门党支部书记、所长期间,违反群众纪律,以“技术服务费”名义向辖区棉花加工企业收取费用,增加企业负担,严重破坏当地棉花市场营商环境。程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额敏县某部门原党组书记、副局长范某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盲目决策,造成资金浪费,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2021年6月,范某在担任额敏县某部门党组书记、副局长期间,未履行充分调研论证程序,未组织必要的测试验证,便安排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推行某厂家智能阀门,后因该厂家智能阀门陆续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群众将其拆除并自费更换为普通阀门。2022年3月至2025年3月,范某在明知该厂家生产的智能阀门已出现严重问题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仍拍脑袋决策,持续在其他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批量加装该厂家智能阀门,再次因无法正常使用被群众拆除,不仅造成大量财政资金浪费,还影响农作物灌溉,增加群众生产成本,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范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以上问题,有的变相违规向企业摊派费用,给企业造成负担,破坏营商环境;有的背离实事求是基本原则,政绩观存在偏差,盲目决策,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同时增加群众生产成本。塔城地区各级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把“应减之负”减下去,把“应尽之责”担起来,充分认识为基层减负是一项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各项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深化“六个纠治”,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加重基层负担问题,营造“树正气、有情怀、敢担当、能扛活”的浓厚氛围,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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