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公司强制员工加班被罚14万
中国新闻周刊
【#深圳2公司强制员工加班被罚14万#】近日,深圳人社局曝光两起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典型案例。2025年2月,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接到群众投诉深圳市某技术有限公司存在强制员工加班的问题,遂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该公司在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期间,违法延长336名劳动者工作时间,人均月延长工作时间44.23小时。南山区人力资源局依法对该公司发出《劳动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该公司到期未提交整改资料。在陈述和申辩期,该公司提交了加班协议和整改报告,称已足额支付员工加班工资,申请撤销行政处罚。经复核,该公司超时加班的违法行为超过3个月,不符合不予处罚的情形。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该公司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警告,并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罚款人民币100800元整。2024年10月,罗湖区人力资源局接到举报,反映深圳某物流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无故罚款以及违法取消夜班补贴的行为,遂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该公司不存在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无故罚款、违法取消夜班补贴等行为,但在调查过程中,查实该公司2024年8—10月存在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行为,涉及劳动者138人,人均月延长工作时间91.22小时。2024年12月6日,罗湖区人力资源局依法向该公司送达《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经责令改正,该公司提交《加班超时整改方案》,承认确实存在员工超时加班的问题,并将及时改正该违法行为。2024年12月18日,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向该公司送达《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公司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针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罗湖区人力资源局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警告,并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罚款人民币41400元整。(深圳人社 视频@深圳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