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集中整治的通告
南昌发布
转自:南昌发布
5月15日,
南昌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发布通告,
决定在全市即刻开展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
储存、燃放全链条安全集中整治,
全面落实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
切实保障人
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公共安全。
全文如下↓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全链条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我市即刻开展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集中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严抓生产安全。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对经依法许可的生产企业强化监管力度;对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生产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改变工艺流程等“四超两改”和使用劣质、超标、不合规物料进行生产等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对涉嫌参与非法经营活动的依法从严处罚,强化行刑衔接;对违规生产或发现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关停退出。
二、严抓经营安全。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严查批发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或异地储存、供应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生产的产品;向无证单位或个人、其他批发企业销售、违规跨区域销售配送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严查质量不合格产品和出具不实、虚假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等行为。各乡镇(街道)牵头联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供销等部门开展网格化排查,对零售门店违反“五个严禁、三个务必”规定,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或异地储存,销售超标、违禁、假冒伪劣、“三无”产品及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产品,店内违规用火用电的,由各职能部门从重处罚,依法吊销零售许可证。公安、网信、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负责及时发现、严厉查处线上销售、线上引流线下联络销售、上门兜售、流动摆摊等非法经营行为。
三、严抓运输安全。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负责及时发现、查处、整治使用非危货车辆运输烟花爆竹、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等违法行为;重点盯牢运输车辆、从业人员证照不全或资质不达标、安全不合规,运输路线、时间、品类、数量与许可不符,使用普通货车、面包车、私家车等非专用车辆运输烟花爆竹,运输车辆随意停靠、违规装卸、私自改道、超时行驶,伪装、夹带、瞒报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邮政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及时发现、查处、整治利用物流、快递、客运班车、公共交通工具等寄递、携带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强化行刑衔接。
四、严抓燃放安全。公安部门负责联动乡镇(街道)合力开展工作,大力宣传、引导督促公众遵守南昌市禁燃禁放规定,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公安部门从严落实节庆烟花燃放活动许可审批制度,对活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强力督促并从严审查。
五、严抓“打非治违”。公安部门牵头负责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窝点,严肃查处未经许可生产、加工、制作、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和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原材料的违法行为。各乡镇(街道)负责牵头组织派出所、村(社区)、网格员、物业等力量,保持对城乡接合部、偏远乡村、城中村、深山散户、行政交界等重点区域,民房、出租屋、自建房、废弃厂房、闲置院落、养殖场、地下室、车库、储藏室、易燃易爆场所滚动查缉。
六、鼓励公众举报。鼓励公众积极发现并提供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问题线索;鼓励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职工积极举报企业内部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受理部门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核查属实的,依规给予奖励。鼓励公众对相关地方、部门开展集中整治不力,甚至漠视群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的行政行为予以监督举报。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
南昌市应急管理局 12350
南 昌 市 公 安 局 110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12328
南昌市市场监管局 12315
南昌市邮政管理局 0791-86381973
南昌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6年5月13日
来源:洪观新闻记者 万玲、南昌应急管理
编辑:万明 二审:李园园 终审:毛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