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恶意“0元购”榴莲商家公开结果,“仅退款”规则是否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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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榴莲商家因190元订单遭买家以“榴莲发霉”为由申请“仅退款”,两次驱车1600公里赴山东德州维权。目前,因伪造榴莲肉霉变图片,向商家提供虚假反馈,骗取全额退款,警方依法对嫌疑人行政拘留7日并追缴违法所得190.71元。相关事件曝光后很快引发全网对平台“仅退款”规则滥用的热议。
榴莲肉霉变图片系伪造
商家:平台没有核实图片真实性
5月15日,商家“程大叔”在社交平台公开该事件行政处罚结果:现查明违法行为人于2026年4月26日花费190.71元自商家处购买冷冻榴莲肉,后伪造榴莲肉霉变图片,向商家提供虚假反馈,骗取全额退款。依法对嫌疑人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违法所得190.71元予以追缴。此外,程先生表示,是否对买家提起诉讼,将取决于对方的认错态度。
5月11日,程先生向媒体表示,平台已全额返还190.71元货款,他认为,平台当时没有认真核实买家上传图片的真实性。平台工作人员表示,以后会对榴莲,尤其是生鲜这块的商品,尽可能地提升识别能力,尽可能地去避免或者减少这类事情的发生。
据此前媒体报道,5月7日,河南濮阳一销售冷冻榴莲果肉商家称遭山东德州一买家恶意“仅退款”,该事件引发网友热议。商家程先生表示,自己销售冷冻榴莲已经半年时间,从来没有出现过类似情况,发货最远的地址有云南,需要运输几天,但当时榴莲也只是融化,并不会出现发霉情况。程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是4月26日发货,28日买家就称榴莲发霉,申请‘仅退款’。像这种将近24小时,它就全部腐烂长霉了的现象,我认为并不可能。”程先生表示在查看发货视频及买家提供的图片后,发现买家图片中霉变榴莲非发货商品。“当时我们的客服要求她视频拍一下货品正反面,对方不仅不提供,反而辱骂我们,把我们客服都给骂哭了,我确实是气不过嘛。她随即就‘仅退款’成功了,‘仅退款’完成后,我收拾了一下东西就开始出发,去了买家提供的住址。”程先生在买家住处附近垃圾桶中找到榴莲包装袋,未找到榴莲,买家称霉变榴莲已分开丢弃。
整治“仅退款”乱象
多项条款提供监管依据
今年2月1日,《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对于网络平台交易的多种情形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平台该如何正确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多项条款为整治网络交易恶意“仅退款”乱象提供明确监管依据。其中,第二十七条明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承担退款不退货等售后责任,损害其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明确了平台处理售后纠纷需保障商家申辩权与举证权,合理分配双方举证责任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根据平台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或者消费者采取对其权益有负面影响的措施的,应当告知其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平台规则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设置便捷的申诉渠道。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蔡睿表示,买家到底享不享有合法解除合同的权利,就取决于这个商品是不是真的存在问题。
当“仅退款”遭遇恶意退款,有网民提出是不是干脆“取消仅退款功能”,法学专家给出理性建议:“仅退款”功能的设立初衷,是优化小额消费维权、提升交易效率,不应简单“一刀切”,而应通过规则优化、责任压实、技术升级,实现买卖双方权益平衡。
蔡睿还提到,平台要明确“仅退款”适用的场景是什么,同时加强相关审核、过程的管控来减少不诚信的行为,减少恶意欺诈商家的行为出现。
编辑:张钰格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