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仲裁案进展:撤裁聆讯延期至年底后 需支付对方约2277.64万美元仲裁费用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221,简称“东华能源”)于5月15日发布公告,披露了与一家香港公司就两份CIF销售与采购长约仲裁事项的最新进展。公司提交的撤裁申请聆讯已获香港高等法院批准延期至2026年12月22日之后,同时公司被裁决需向香港公司支付约2277.64万美元仲裁相关费用。
公告显示,东华能源于2025年10月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撤裁申请,原定于2026年5月4日举行聆讯。因涉及的内地刑事犯罪案件尚在侦查阶段,相关事实对裁决效力具有根本性影响,公司申请延期聆讯。香港高等法院经审阅材料并听取双方陈词后,正式批准将实质聆讯押后至2026年12月22日之后最早的可用日期。
关于费用裁决,东华能源于2026年5月14日收到香港仲裁庭通知,被裁决需向香港公司支付合计约2277.64万美元的仲裁相关费用。公司强调,本次费用裁定为2025年7月28日仲裁主裁决作出后的常规延续性事项,不会对撤裁申请审理进程及结果造成影响。若未来仲裁主裁决被推翻,本次费用裁决亦将随之失效。
东华能源表示,在撤裁审理过程中,公司已补充提交誓章、相关证物等关键材料,充分举证案件存在的程序及实体瑕疵。公司认为,香港高等法院延后实质聆讯时间印证了案件存在较大争议,其维权主张具备事实及法律依据。公司指出,香港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相关业务经办人涉嫌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实施合同诈骗行为,并利用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程序恶意侵犯公司合法权益,该涉嫌犯罪行为是导致仲裁案件发生及不利裁决结果产生的原因(最终以司法机关认定结果为准)。
此外,公告提到,公司早在2020年已将贸易资产(含相关争议合同)剥离给马森能源。马森能源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将负责全权处理仲裁、承担费用和仲裁结果,确保东华能源除必要配合外不受仲裁的任何影响。公司表示将持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香港特别行政区执法部门及相关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对本次仲裁案件的结果持乐观态度。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以下为本次仲裁事项主要时间节点:
| 时间 | 事件内容 |
|---|---|
| 2025年7月28日 | 香港仲裁庭作出仲裁主裁决 |
| 2025年10月 | 东华能源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撤裁申请 |
| 2026年4月24日 | 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
| 2026年5月4日 | 香港高等法院批准将原定于当日的实质聆讯押后至2026年12月22日之后 |
| 2026年5月14日 | 公司收到香港仲裁庭费用裁决通知,需支付约2277.64万美元仲裁相关费用 |
| 2026年5月15日 | 公司发布本次仲裁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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