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弃学网课引退费纠纷,法院判了!
(来源:道福斯)
近年来,线上教育培训、智能学习设备、托管督学服务成为家庭学业提升的常见选择,大额预付、长期套餐等消费模式普及,因中途停课、履约争议、退费标准分歧引发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持续多发。近日,我院审结一起此类案件,依法厘清双方权责,为消费者与教育机构提供明确法律指引。
案情回顾
2025年7月,高中生小马的母亲为提升孩子学业,购买某品牌价值9600元《高中三年直通车》课程,同时约定按月支付500元督学费,享受配套自习室与专属督学服务。
课程开课仅22天,小马因个人学习规划主动弃课,并将学习机退还商家。双方虽一致同意解除教育培训合同,但就退费金额产生激烈争议:商家仅同意退还4600元,小马家长要求全额退费,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案涉教育培训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结合在案证据与查明事实,法院依法作出如下裁判:
1.确认合同解除。双方均自愿解除合同,系对自身民事权利的合法处分,法院依法予以准许。
2.明确违约主体及责任。本案系小马因个人原因主动终止课程,教育机构已按约定提供课程及督学服务,不存在违约行为。原告方无法举证商家存在服务瑕疵、虚假宣传等情形,单方中断履约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无权主张全额退费。
3.不予采信商家单方扣费标准。商家以非合同约定的外单位宣传彩页为依据,按年度学费5800元核算扣费,无合法合同与事实依据,法院不予采纳。结合本地同类课程市场价格、服务内容与周期,法院依公平原则核定案涉网课年均费用为3200元。
4.依法酌定最终退费金额。综合原告违约情节、网课数字化内容属性、实际使用课程时长、督学费据实折算、商家合理履约成本等因素,法院核定原告应承担课程使用费及违约金共计2600元。
最终法院判决:原告向被告返还学习机设备,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退还原告费用7500元。商家收到判决后不服该结果,提起上诉,经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口头承诺、签字须知均具合同效力,双方须信守履约。消费者因个人原因中途弃课,无权要求全额退费,应承担合理费用与违约责任;培训机构也不得仅凭宣传资料单方设定退费标准、随意扣费。
2.广大家长为子女选购教育培训课程时,务必理性评估需求、审慎签订合同,提前仔细审阅课程内容、服务期限、解约条件、退费标准、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切勿轻信口头承诺。付款记录、聊天记录、合同文本、服务凭证等均要妥善留存,一旦发生纠纷,方能依法有据、理性维权。
3.培训机构须诚信合规经营,规范合同文本,明确服务标准与退费规则,重点提示格式条款,严禁设置“霸王条款”。只有明码标价、依规履约,才能从源头化解纠纷,守护健康有序的教育培训消费环境。
来源: 立案庭
利法融媒体工作室
作者: 孙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