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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核发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及配套运输容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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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 庞鹤) 5月15日,记者从内蒙古市场监管局获悉,内蒙古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及配套《运输容器证明》近日由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管局核发。这标志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立的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在红山区正式落地实施。

据介绍,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安排专人对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对照国家标准核查运输容器条件,协助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顺利完成现场核查环节。企业通过内蒙古综合政务服务平台提交完整申请材料后,审批部门仅用8个工作日即完成全部审查流程并核发证照,实现了全程网办、高效办结。

据内蒙古市场监管局相关通告,自2026年7月1日起,未依法取得《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及配套《运输容器证明》的经营者,不得在自治区内从事植物油、调味品、酒类等目录范围内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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