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被罚340.17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
金融一线
5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被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警告,罚款340.17万元。
王某健(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部)对该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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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公示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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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甬银罚决字〔2026〕2号 |
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4.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 5.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6.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7.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8.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 |
警告,罚款340.17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 宁波市分行 |
2026年5月9日 |
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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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某健(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 |
甬银罚决字〔2026〕3号 |
对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
罚款2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 宁波市分行 |
2026年5月9日 |
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