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宝丰查处燃气经营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案
(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转自:中国建设新闻网
据通报,2025年4月15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城市管理局检查时发现,宝丰县大路石油销售有限公司LNG-CNG加气站,有两处液相管道、一处气相管道未按规定设置安全拉断阀,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宝丰县城市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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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通报,2025年4月15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城市管理局检查时发现,宝丰县大路石油销售有限公司LNG-CNG加气站,有两处液相管道、一处气相管道未按规定设置安全拉断阀,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宝丰县城市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