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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宁夏大坝发电获2030年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电力业务运营资质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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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消息,国家能源局信息显示,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机关为西北能源监管局,许可证书状态为正常。这意味着该公司已具备依法开展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许可资历。

信息类别 具体内容
企业名称 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000227693892A
许可类别 发电类
许可证编号 1031310-00021
许可证核发机关 西北能源监管局
许可证书状态 正常
许可证核发日期 2026/05/13
有效起始日期 2010/12/27
有效到期日期 2030/12/26

许可信息显示,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40000227693892A,对应的许可证编号为1031310-00021。该许可证于2026年5月13日核发,有效期限自2010年12月27日起至2030年12月26日止。

除许可信息外,天眼查还披露了该公司的工商登记详情。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22日,法定代表人张仲琪,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企业规模为500-999人,参保人数911人,注册资本14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4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大坝镇。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 认缴出资日期 首次持股日期
1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56.5% 7910万元人民币 2016-11-22 2021年01月11日
2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43.5% 6090万元人民币 2016-11-22 2004年03月26日

以下为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近期获得行政许可情况:

序号 决定日期/有效期自 截止日期/有效期至 许可文件编号/文书号 许可文件名称 决定/许可机关 许可内容
1 2025-12-22 2026-01-21 G64250147697968 购买备案 宁夏吴忠市青铜峡市公安局 购买备案
2 2025-12-09 2026-01-08 G64250141220762 购买备案 宁夏吴忠市青铜峡市公安局 购买备案
3 2025-08-14 2027-08-13 青自然资批函〔2025〕11号 关于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9.5MW峰口子分散式风电项目配套35kV线路工程临时用地的批复 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 同意将位于青铜峡市树新林场区域,南至高青线,北至西夏渠,东至110国道,西至空地,面积13139平方米(约19.71亩)的国有土地批准给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9.5MW峰口子分散式风电项目配套35kV线路工程临时用地,用途为材料堆场及施工便道,使用期限为2年。
4 2025-08-11 2028-08-11 地字第640381202500006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新办) 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 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9.5MW峰口子分散式风电项目在青铜峡市大坝镇、树新林场公用设施用地2493平方米,总建设面积338.22㎡。
5 2025-07-17 2025-08-17 宁交行政审字〔2025〕363号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省级权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经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现场勘查及资料审核,申请单位提交的项目满足涉路许可要求,同意审批。
6 2025-07-10 2028-07-09 2025S6403FB0000007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面无线电台(站)(业余无线电台除外)设置、使用许可有效期届满延续申请
7 2025-07-08 2028-07-07 宁无办函〔2025〕24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使用无线电频率的批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续用申请
8 2025-06-11 2027-06-10 青自然资批函〔2025〕8号 关于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9.5MW峰口子分散式风电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 同意将位于青铜峡市树新林场区域,南至中大路,北至空地,东至西夏渠,西至空地,面积11519平方米(17.28亩)的国有土地批准给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9.5MW峰口子分散式风电项目临时用地,用途为材料堆场,使用年限为2年。
9 2025-06-05 2040-12-31 吴环审〔2025〕55号 关于国能树新林场5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废气、噪声、废水、固废污染。(二)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铅酸蓄电池、事故废油、废变压器油及废机油,集中收集后分类暂存至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贮存库的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应防渗要求;事故油池采用防渗混凝土+2mm厚高密度聚乙烯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三)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四)运营期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本项目运行后,确保110kV升压站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100μT限值要求。(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岗位责任制,设立专人负
10 2025-05-29 2027-05-29 宁林资许准临〔2025〕101号 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 宁夏林业和草原局 宁林资许准临[2025]101号,详见批复。

此外,相关关联企业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历史处罚信息如下: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事由/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0〕第015号  2020年7月5日,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铁路专用线翻车机卸车作业过程中,因专用装卸机械设备翻车机控制程序故障,不符合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造成车辆脱轨,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2事故,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2020年11月9日,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项和《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2020-11-09

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获西北能源监管局核发的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标志着其发电业务的合规运营得到权威认证,是企业合法参与电力市场的关键资质。该许可证自2010年12月27日起至2030年12月26日有效,长期的有效期为企业稳定开展发电业务提供了坚实保障。在电力监管日益严格的背景下,电力业务许可证是企业进入发电市场的法定门槛,也是企业实力和合规性的重要体现。此证的获取有助于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保障其在电力行业的持续发展,也反映出行业对合规运营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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