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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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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26年第1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我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食品流通环节及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抽检样品为食用农产品、饮料、豆制品、糕点、速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食品,共抽检食品样品67批次,其中有4批次不合格(见附件)。

一、不合格情况

1、泰顺县欧竞素食杂铺销售的马铃薯检出毒死蜱(检验结果为0.044mg/kg,标准值≤0.02mg/kg)。

2、泰顺县小雯蔬菜店销售的胡萝卜检出(检验结果为0.17mg/kg,标准值≤0.1mg/kg)。

3、泰顺县季赛婵百货超市销售的芹菜检出铅(检验结果为0.39mg/kg,标准值≤0.3mg/kg)。

4、泰顺县陈志库蔬菜零售经营部销售的马铃薯检出毒死蜱(检验结果为0.11mg/kg,标准值≤0.02mg/kg)。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铅(以Pb计):铅是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人体中理想的含铅量为零。铅具有蓄积性,长期摄入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规定胡萝卜中铅的最大允许限为0.1mg/kg;芹菜中铅的最大允许限为0.3mg/kg。胡萝卜和芹菜中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长过程中通过土壤、空气、水等途径导致铅污染。

毒死蜱: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6)规定马铃薯中毒死蜱的最大允许限为0.02mg/kg。马铃薯中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三、核查处置

针对本次食品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由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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