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安全课”典型案例: 烘烤设备“裸奔”,美味背后的“火患”
(来源:南湖晚报)
转自:南湖晚报
□市应急管理局
在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一些看似“常规”的操作,实则已触碰法律红线,构成重大事故隐患。嘉兴市应急管理局推出“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系列,本期聚焦轻工企业重大隐患:食品制造企业烘制、油炸设备未设置防过热自动切断装置。
一、案例回放
2025年3月18日,嘉善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走进嘉兴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三台以天然气为燃料的烘烤设备正开足马力运转。
执法人员经过仔细检查发现,设备仅有手动开关,未安装防过热自动切断装置,操作人员表示“温度高了就手动关掉”。执法人员表示:“手动开关总有疏漏,自动切断装置是最后一道保险。缺少它,就是重大隐患。”
二、隐患定性
三台烘烤设备均未设置防过热自动切断装置。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食品制造企业烘制、油炸设备未设置防过热自动切断装置的”,应当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三、风险透视
防过热自动切断装置是烘烤设备的“智能刹车”。缺失它将导致——
温度失控:温控系统一旦失灵,设备持续升温。
火灾风险:高温极易引燃设备内的油脂、食品残渣或周边包装材料。
灼烫事故:过热的设备外壳威胁操作人员安全。
连锁反应:食品加工企业一旦起火,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执法亮剑
面对这一重大隐患,嘉善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企业:立即停用存在隐患的三台烘烤设备;限期加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防过热自动切断装置,并确保其与加热系统实现有效联锁;对企业内所有同类设备进行拉网式排查,彻底消除类似隐患;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专项培训。
2025年4月10日,嘉善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以案为鉴
这个案例暴露出部分企业的“侥幸心理”和“认知盲区”。
安全无小事,一个小小的装置,关乎企业存亡。《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硬性规定,企业必须主动对标对表,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技防是关键,人防是保障,自动切断装置能从源头遏制设备失控风险。
希望各企业引以为鉴,主动排查、及时整改,为每一台设备都装上“安全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