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900多家网店 买家恶意下单2700多次被判刑
21世纪经济报道
先是申请“仅退款”企图免费得到商品,被商家拒绝后就投诉店铺、恶意下单、索要“和解费”,网店老板曹先生就遇到了这么一位难缠的顾客。殊不知,这位问题顾客的套路,套住的不只有曹先生一人,他竟然对900多家网络店铺都下了手,恶意下单2700余次,下单总流水高达1000多万元。
曹先生经营着多家网络店铺,都是主营洗护类商品,他的烦心事儿起源于自家网店收到的一名陈姓顾客的“仅退款”申请,理由是“不想要了”。曹先生说,由于当时陈某下单的商品已经发货,于是他拒绝了这条“仅退款”申请,希望顾客能退货退款,把商品也退回来。
曹先生说,他以为这是遇到了想占点小便宜的顾客,对方扬言说要投诉、报复曹先生,他也没太在意,但没成想过了几天,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联系了曹先生。
曹先生说,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询问了相关情况后,建议曹先生和顾客协商解决。而等曹先生再次和陈某取得联系后,他意识到事情变得棘手起来。
紧接着,曹先生经营的多家网络店铺都遭遇了陈某的恶意下单。每笔订单的商品数量从几十件到几百件不等,金额也从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一旦货物完成打包并被快递揽收,陈某就会申请“仅退款”,这让曹先生非常头疼。
曹先生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局面:如果发货,陈某必定会继续申请“仅退款”,不仅商品“有去无回”,曹先生的打包、物流等费用也会白白损失;但如果一直拖着不发货,又会因“未按时发货”违反平台规则,影响店铺信誉和正常经营。无奈之下,不堪其扰的曹先生向陈某支付了5000元“和解费”,以求平息这场风波。
遭受恶意侵扰 网店陷入困境
江阴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庞宠:传统的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行为方式,主要包括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本罪的“其他方法”不再局限于物理性毁坏生产资料,应当然地包括数字经济时代非物理性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本案传递了司法机关依法严惩滥用规则型网络犯罪的明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