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跑腿?小伙获利千余元被判1年多罚款1万元
北京日报
“日结高薪、轻松跑腿”,看似无门槛的兼职,实则是犯罪分子设下的陷阱。一些求职心切的人妄图“不劳而获”,最终沦为犯罪帮凶,身陷囹圄。近日,北京丰台检察院通报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被告人为“做兼职”帮助电诈人员取现金60万元,最终获刑。
青年王某想通过兼职增加收入,求职心切的他,很快被社交平台上一则“轻松跑腿、日结高薪”的兼职信息吸引,随即主动添加对方好友咨询。
双方全程仅通过聊天软件进行文字沟通,对方既不露脸也不发语音,要求王某前往天津市一处偏僻烂尾楼,领取验钞灯、跟踪器等物品,用于后续交易时验明现金真伪,并随时掌握王某的动向。对方为王某支付车费后,指令王某立即前往北京;抵达北京,又要求王某前往指定地点与交易对象对接,收取其兑换“U币”的现金。交易完成后,王某又在对方的实时视频监视下,将现金放置在指定位置。
此时,王某已从对方的隐蔽指挥、偏僻的交接地点、反常的操作流程中察觉异常,甚至感觉有人在附近暗中监视。然而,面对“轻松赚钱”的诱惑,王某心存侥幸、不愿收手,在明知资金来源不明的情况下,继续听从对方指使,先后前往北京、河北等地,多次接收赃款共计60万元,实际获利人民币一千余元,并按要求将现金藏匿于厕所等隐蔽位置,帮助犯罪分子完成赃款转移。
多名被骗的被害人报警后,警方将王某抓获。经查,王某所转移的现金,均系上游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赃款。近日,丰台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检察官提示,“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远超正常水平、无需付出过多劳动的“高薪兼职”,背后往往隐藏着犯罪风险。青年群体求职就业,务必通过正规平台、合法渠道,切勿被“日结高薪”“轻松赚钱”等话术诱惑,摒弃“贪小利、走捷径”的错误心态,避免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