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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交易无凭据,3900元欠款难追回?律师:搭建完整“证据链”照样能维权

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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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干食品批发的姚玉龙向本报反映,其去年曾向张某彪、张某明二人供应雪糕并出租货车,全程仅靠口头约定,事后对方拖欠货款及租车费共计3900元却打了“水漂”。

据姚玉龙讲述,2025年啤酒节期间,张某彪和张某明在赛罕区经营烧烤生意,从其店内采购雪糕,事后仅支付700元,剩余900元货款未结清。此后二人又租借其4.2米箱式货车前往和林县经营,口头约定日租金100元,车辆自7月27日交付使用,9月27日收回。姚玉龙出于人情仅收取一个月费用3000元。此后姚玉龙多次催要欠款,对方起初口头承诺还款,随后拒接电话、刻意逃避,也不肯签署欠条,对方曾表示将尽快结清欠款。

针对姚玉龙遇到的问题,不少市民都有疑惑:仅凭口头约定达成合作,没有书面合同、欠条等凭证,欠款拖欠后还能要的回吗?口头约定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记者就此咨询北京市炜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苏欢律师。苏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本案中口头约定内容合法、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即构成有效合同,对方以"未签书面合同"拒付无法律依据。

那么没有欠条如何维权? 苏律师指出,法律讲究"证据链":

一是电子数据。 微信聊天记录、短信中若包含对方确认收货、询问价格、承诺还款等内容,可直接证明交易关系及欠款事实。

二是视听资料。 催款录音中对方承认欠款事实且未提出异议,可作为认定欠款的直接证据,但须保持完整、未经剪辑。

三是履行凭证。 送货单据、车辆交付及收回的时间证明等,结合交易习惯可形成证据闭环。

苏律师建议可尽快截屏或公证微信记录,整理录音文字稿并备份原始载体;通过EMS发送催款函并保留回执;若协商无果,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姚玉龙表示将走司法程序维权。

来源:内蒙古晨报程建宁

责编:赵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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