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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滚动播报 05.11 13:55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将劳务派遣、灵活用工、实习人员纳入统一管理,履行同等安全责任

本报讯  为切实解决当前部分企业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中存在的责任层层衰减、风险辨识走过场等深层次问题,近日,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提出8条24项主要任务,旨在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自觉把落实主体责任贯穿到生产经营全过程。

《意见》指出,生产经营单位要紧密结合生产经营活动,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纳入日常管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和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确保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都能及时知晓、准确理解自身的法定权利与义务。

《意见》指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实际履行主要负责人职责的人员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车间(项目)负责人、班组长到每位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务派遣、灵活用工、实习人员等要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履行同等安全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内部监督与评估机制,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意见》强调,生产经营单位对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爆破、吊装、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大型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作业审批许可制度;要将承包、承租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施统一标准、统一培训、统一协调、统一检查,严禁“一包了之”“以租代管”。

此外,《意见》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包括劳务派遣、实习、外包作业人员在内的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高空、高速、水上、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运营前必须对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等。(甘应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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