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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名团、名家打造“演艺新空间”

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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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成都日报锦观

四川拟立新规保护川剧艺术品牌

鼓励名团、名家打造“演艺新空间”

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王静宇) 川剧作为巴蜀文化的瑰宝,长期面临“名团萎缩、名家断档、名戏失传、名址消失”的严峻困境。5月10日,记者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为破解这一难题,《四川省川剧艺术品牌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旨在从经费保障、知识产权保护到数字赋能、文旅融合等多个维度,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川剧艺术品牌保护体系。首要明确了保护对象——将“川剧艺术品牌”清晰界定为历史悠久、享有盛誉、具有代表性的川剧艺术“名团、名家、名戏、名址”等核心载体,提出了多项基础性保障措施。

针对名团、名家、名戏、名址四大保护对象,《办法》拟量身定制专属支持举措,实现全覆盖保护。例如,针对名家,拟鼓励其与院团、科研院所及教育机构合作,成立“名家工作室”,通过联合创排、收徒传艺、示范演出等形式培育后继人才。

川剧艺术品牌的保护并非简单封存,而是要在传承中创新。为此,《办法》拟聚焦制度与品牌培育、数字赋能、文旅融合、文创开发四大方向培植新业态。以文旅融合为例,拟鼓励合理利用优秀人文与自然资源,加强名址建设,推出沉浸式体验场景、主题旅游线路及研学旅游;鼓励名团、名家结合现有剧场、历史建筑、旅游景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等打造“演艺新空间”;组织名团、名家结合会展、赛事、节庆、民俗等活动,展示展演川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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