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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题报道]河南郑州:检察服务覆盖各类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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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感让企业发展更有底气

河南郑州:检察服务覆盖各类市场主体

“境外公司的授权文件是真是假,我们心里也没底,多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检察院的‘知识产权保护联络官’及时介入,不仅帮我们厘清了关键证据,还给出了全流程风险提示!”4月21日,河南省郑州市一家外贸加工企业负责人李某对一起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顺利解决深有感触。

在郑州,感受到这种安心的企业并非只有一家两家。近年来,郑州市检察机关以靠前服务精准护航企业发展,精准可感的检察服务覆盖了从本土老字号到“出海”企业的各类市场主体。

“一案四查”守护创新成果

“谢谢你们的关心,现在公司品牌口碑已稳步回升,合作客户越来越多了。”近日,北京同仁堂公司工作人员接到检察官的回访电话时表示,对企业发展的良好势头很有信心。然而两年前,这家老字号企业还深陷在商标被假冒的困境中。

2023年,訾某、吕某在郑州设立一家公司,伪造“同仁堂”商标授权文件,通过线上直播、线下招商等形式大肆宣传,招募省代理、市代理、区代理、单店和运营中心,生产、销售假冒“同仁堂”商标的熏蒸散产品。经查,涉案产品共计970包,销售金额18.94万元。2023年10月,经商标权利人北京同仁堂公司举报,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2024年11月,该案移送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针对不知情加盟客户的加盟费中混杂合法产品价值、犯罪嫌疑人提出“主观不明知”辩解、犯罪数额认定难等一系列问题,管城区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厘清各项费用构成,查明涉案商标授权文书系图像处理技术变造,再结合其他证据材料精准认定侵权金额,促成当事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2025年3月11日,经管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訾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针对全国有40余家加盟客户因不知情而卷入该案的情况,管城区检察院主动搭建桥梁,引导这些加盟客户联系北京同仁堂公司获取正规授权。

以该案的成功办理为契机,管城区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建立保护名录和联系人制度,为老字号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并主动对接辖区老字号企业众多的开封市龙亭区检察院,与该院会签《知识产权检察协同保护工作意见》,构建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网络。

以个案精准办理为起点,郑州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向系统治理拓展、向创新保护深化:聚焦重点领域推行“一链一检察长”负责制,围绕汽车制造、装备制造、软件等6大重点产业链,提供靠前检察服务;推行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改革,郑州市检察院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检察院、管城区检察院同步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实行涉知识产权案件“一案四查”(指在办理涉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领域案件时,检察机关要同步审查是否涉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刑事犯罪、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等);与公安、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协作,推动线索移送、案件协作无缝衔接。

“穿透式”审查锁定洗钱犯罪轨迹

“通过‘穿透式’审查锁定特定关系人协助转移涉案资金的线索,是该案能成功追诉洗钱罪的关键。”4月20日,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金鼎”办案团队成员侯丹丹在该院检察官联席会议上分享的这一观点,引起了与会检察官的共鸣。

2021年12月至2022年7月,于某等人注册了新能源汽车销售公司及茶叶公司,通过虚构投资项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350余名老年人投资,累计吸收资金1600余万元。2024年9月,公安机关以于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金水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面对犯罪嫌疑人零口供、资金流向不清等难题,“金鼎”办案团队引导公安机关进行“穿透式”审查,深挖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发现于某朋友孙某的账户曾频繁存入巨额现金,被孙某取现用于购置豪车,资金流动轨迹与犯罪活动高度吻合。涉案公司多名业务员的亲属账户也存在密集存现后快速转出情况,周期与涉案公司业务提成发放时间完全吻合。

“公司运营完全依靠‘借新还旧’,新能源汽车、茶叶业务均为虚构,各业务员都使用虚假姓名开展业务。”综合全案证据,金水区检察院依法将该案定性为集资诈骗。同时,因于某通过孙某的账户进行“现金—存款—取现—购车”操作,孙某明知资金性质仍提供账户,“借名购车”协助转移集资款,该院对二人以涉嫌洗钱罪依法追诉。

2025年10月27日,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洗钱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以洗钱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其余被告人被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三年不等。一审判决后于某不服提出上诉,今年2月27日,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目前,该案已追回涉案资产价值200余万元。

面对各类新型经济犯罪,郑州市检察机关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即在办理金融诈骗、贪污受贿、破坏金融秩序等七类上游犯罪案件时,同步审查洗钱犯罪线索。

在河南省检察院指导下,郑州市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反洗钱处协作,推动“检银联动”机制实体化、常态化运行。2025年以来,郑州市检察机关起诉洗钱犯罪18件19人。金水区检察院“金鼎”检察文化品牌入选2025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

精准定性“反催收型”电信网络诈骗

“检察官,要不是你们,我真要上当了。”4月13日,在郑州市中原区某广场反诈宣传台前,市民张先生挤进人群对检察官说。原来就在几天前,他被一则声称可以代办贷款延期、减免利息手续费的直播平台广告吸引,观看两场所谓“专业人士”的讲解直播后,更是心动。此刻站在宣传展板前,听检察官拆解如出一辙的话术套路,他才惊呼“好险”。

张先生遇到的,正是当前多发的“反催收型”电信网络诈骗。中原区检察院近期办结的一起案件显示,不法分子以“债务优化”之名行诈骗之实,短短8个月就诈骗2000余人,涉案金额800余万元。原来,自2023年5月起,王某、陈某在网上投放广告,声称可专业办理贷款延期。“为了让骗局更逼真,该团伙要求被害人邮寄手机卡或办理呼叫转移,由他们代为接听催收电话。他们还制作了‘成果告知单’和假录音录像。被害人看到白纸黑字的告知单,又听到录音里‘协商成功’的对话,自然就信了。”办案检察官介绍,被害人支付数千至上万元“服务费”后,满心欢喜地等着“延期生效”,结果却陷入贷款逾期、罚息增加、征信受损的困境。

该案提请批准逮捕前,中原区检察院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建议公安机关向数十家贷款机构发函核实。绝大部分机构反馈称不存在延期政策,仅有少数机构表示可在特定困难情形下给予放宽,而第三方代为协商则不被认可。公安机关还查明,王某、陈某声称得到某律师事务所授权系虚假陈述;陈某辩称自己只负责引流,但其手机聊天记录证实,他与王某早有合谋,实际参与决策。公安机关补充取证后,该案证据链条归于完整,中原区检察院依法对二人批准逮捕。

后经中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5年9月12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陈某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10万元。二人提出上诉。2025年11月28日,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该团伙其他成员分别因涉嫌诈骗罪,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被另案处理。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不断增强的趋势,郑州市检察机关坚持打防结合,统筹推进专项打击与源头治理,一方面,强化类案指导与证据审查,重大、新型诈骗案件办理由郑州市检察院统一督导,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另一方面,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诈宣传,切实提升群众识骗防骗能力。2025年以来,郑州市检察机关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470件800人,真正实践了以检察担当守护万家安宁。

(本报全媒体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刘铭楷 蒋瑞东)

完善证据链条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我干二手车买卖十来年,本想凭经验捡个漏,没想到一招不慎被骗30万元。”4月17日,二手车商周某接受记者采访时依然后悔不已。

郑州市惠济区作为中部地区重要的二手车交易集散地,市场规模大、行业影响力强,交易活跃度位居区域前列。但是繁荣的市场背后也潜藏着各类交易风险,尤其是行业内基于熟人网络的“先付款后交车”模式较为普遍,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2025年3月,长期在辽宁省阜新市从事二手车交易业务的夏某来到郑州市惠济区购车,认识了某汽车销售公司业务员王某。此后双方多次进行二手车交易,夏某均按约定交车过户,逐步在当地二手车圈内积累了“信誉”。实际上夏某早已深陷个人债务危机,为填补债务窟窿,正盘算着利用行业信任骗取客户钱款。

2025年8月,夏某在网上看到两台辽宁号牌二手车的出售信息后,专程去实地看车,拍摄车辆视频、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资料。在无车辆处置权的情况下,他向王某谎称车源已在自己掌控中,声称“车好价低、款到即提”,诱导王某先行转账37万元。钱款一到账,便被夏某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其后,夏某又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的低价急售二手车信息,以同样的作案手法先后骗取周某30万元、郭某31.5万元。意识到被骗后,周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郭某也相继报案。案发后,夏某向郭某、周某退还5万余元,余款90余万元均被夏某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夏某到案后拒不认罪,辩称该案属于合同纠纷,加之该案跨越多省、证据分散,办案面临多重困难。办案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辗转多地实地核查,通过固定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车辆权属证明等完善证据链条,准确认定夏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2025年9月23日,惠济区检察院依法对夏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全面审查卷宗、梳理证据、核实涉案金额,依法查明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二手车交易事实、隐瞒车辆真实权属,多次实施诈骗,数额巨大。今年1月28日,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10万元。现判决已生效。

引导侦查攻破制假售假链条

2月4日,某世界500强企业代表专程来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检察院,向该院“知航”知识产权保护团队致谢。

“我院今天受理了一起与贵公司相关的审查逮捕案件,我们依法告知相关诉讼权利义务,同时听取贵公司对案件办理的意见。”近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检察院(下称航空港区检察院)“知航”办案团队检察官再次致电某跨国企业集团相关负责人,持续跟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记者了解到,航空港区检察院办理的假冒该跨国企业集团旗下品牌注册商标系列案,涉案金额230余万元。截至目前,该院已通过办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7万元,捣毁制假窝点1个、取缔涉案网络店铺15家。

据了解,该跨国企业集团在常规市场监测中发现,某电商平台有多家店铺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销售其核心品牌消毒洗化产品,部分包装存在明显异常,经鉴定涉嫌假冒,便向公安机关报案。鉴于该案涉案网店多、销售记录庞杂,且被侵权商标为国际知名品牌,公安机关立案后商请航空港区检察院依法介入。

经航空港区检察院“知航”办案团队精准引导侦查取证,公安机关查明,2024年10月至2025年5月,犯罪嫌疑人陈某在未取得品牌授权、无任何生产资质情况下,在堆满化工原料桶和灌装设备的出租屋内,用买来的化学制剂和包材简单勾兑灌装,生产假冒品牌消毒液,并联系张某、张某某等10余人在某电商平台注册多家店铺进行销售,形成完整的“产供销”链条。

航空港区检察院“知航”办案团队引导公安机关深挖细查,通过研判快递单号、聊天记录等数据,厘清遍布多地的售假网络,逐一查处下游涉案店铺。

办案过程中,航空港区检察院主动联系被害企业负责人,依法发出中英双语权利告知书,被害企业委派技术专家远程说明产品技术特征,为案件准确定性、精准计算涉案金额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该院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向涉案人员释法说理,促使陈某等人主动退赔企业经济损失77万元。

2025年12月31日,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张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涉案“产供销”链条下游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正由公安机关逐一侦办,陆续移送检察机关。

为企业全额挽损172万余元

“申请‘特价’、变更渠道、层层转账,通过这一系列操作,172万余元公司利润流入个人腰包,法律红线也就此突破。”近日,在某企业与检察机关联合举办的普法讲座上,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检察院(下称自贸区检察院)检察官的开场白,瞬间吸引了台下员工的注意。检察官讲述的,正是该院刚办结的一起职务侵占案。

2023年4月,郑州某公司销售经理于某在负责某项目时动起“歪脑筋”。该项目初始报价为930万余元,于某利用职务便利,向公司申请将出货价格压低至503万余元,为经销商留利427万余元。此后,于某擅自变更销售渠道,先后联系3家经销商进行销售。3家经销商投桃报李,将172万余元转至于某同学李某的账户,再经其他账户层层“过桥”,最终流到于某及其妻子名下。

“于某作案手段非常隐蔽,给案件办理带来不小的挑战。”办案检察官介绍,于某利用公司快速发展期业务审批链短、员工自主决策空间大等管理漏洞,打着合法交易幌子实施犯罪。加之涉案资金流转环节多、路线复杂、去向分散,部分交易记录、凭证缺失或有伪造,案件办理一度陷入僵局。

办案组多次走访涉案企业,与管理、财务、法务等部门人员座谈,全面了解其经营模式、管理流程,引导公安机关围绕业务流程、经销商关系、资金转移路线等开展侦查,夯实证据。该案审查起诉阶段,办案组全面审查证据,逐一厘清犯罪事实,精准认定案件性质,深入开展释法说理,促使于某认罪认罚、全额退赔172万余元。

2025年12月23日,自贸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于某提起公诉。今年2月23日,法院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涉案企业管理漏洞,自贸区检察院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以专业法律指导帮助其完善内部管理。“检察院既打击了企业内部犯罪,又以案释法为我们敲响警钟,真正做到了‘治罪’与‘治理’并重。”普法讲座结束后,涉案企业负责人说。

精准定性“劫持流量”行为

“损失虽然挽回,但企业仍被内部管理问题困扰。没想到你们主动上门问需,为我们解决难题提供了及时的帮助。”近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下称高新区检察院)回访郑州某公司时,该公司负责人柴某说。

2019年10月,某公司自主研发的小说App投入运营。为吸引读者下载App进行付费阅读,该公司在多个网络平台投放免费小说试读广告,读者在阅读到一定章节时,网页提示下载该公司的App,付费后方可继续阅读。2023年3月,本来运行平稳的App下载量骤减,引起该公司的注意。

技术人员通过程序检测排查流量下降原因,发现读者在试读广告页面点击该公司的App下载链接后,会被引导下载另一款App,因两款App上架读物内容雷同,多数读者未察觉有异。该公司进一步调查发现,另一款App的运营者正是为该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的合作商王某。王某利用掌握后台账号密码的便利,擅自修改服务器代码指令,将读者强制截流至自己研发的App。2024年10月,该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

面对王某已删除大量引流数据的情况,高新区检察院依法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深挖电子证据,调取两款App的后台下载量、读者量、代码修改记录等数据,查明截流时间、范围及读者地域分布,并委托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对相关数据进行科学分析,通过读者量与充值消费的比例关系认定被害公司经济损失。

数据流量是网络企业发展的核心资源,很多手机App从上线起,就需要大量推广引流实现资金变现。本案中,王某“截流”的是读者流量,而流量是否直接等同于财产?如何为王某的行为定性?高新区检察院邀请数字经济专家共同探讨,认为王某“劫持”的是读者注册与付费的“机会”,而非已属于某公司的财物。但其修改、增加服务器数据指令,非法控制某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而实现“劫持流量”,其行为已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经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5年11月,法院以王某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文稿统筹:本报全媒体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刘铭楷 蒋瑞东 任欢 韦改 乔一闻 王津 李娜 刘璜 张曦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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