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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购买手机号“888888”,突然变“哑号”,“求开通”还败诉了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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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6万元购买的一个尾号为“888888”的手机号使用多年后忽然变“哑号”,打官司要求通信公司恢复通信功能,结果以败诉收尾,这是怎么回事?近日,北京市二中院审结了一起因“靓号”无法正常通话引发的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

2018年底,张某从私人处花费6万元购买了一个尾号为“888888”的手机号,套餐月租128元,通话与流量均不限量,购买当天“靓号”即变更至张某名下。使用一段时间后,该号码于2022年底突然停机。张某随即联系通信公司,要求恢复通信功能,通信公司告知其该卡为物联卡,并非普通手机通信卡,复机需添加白名单用户且必须合理使用。张某不予接受,称该卡已正常使用多年,双方协商不成,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恢复通信功能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若无法恢复,要求通信公司另开通一张尾号6连号(排除0和4)手机号或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庭审中,通信公司代理人告诉法官,涉案号段是公司与某云计算公司建立的物联网服务号段,并未向张某销售或与其建立电信服务合同关系,张某从私人处购得号码,购买渠道违法。同时,物联卡并非普通电话卡,有明确的使用场景与使用载体要求,也明确禁止二次销售,因此张某的损失应自行承担。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张某与通信公司之间是否成立了电信服务合同关系。经核实,张某买的“靓号”是物联网号码,和手机用户平时用的SIM卡不一样,主要是给企业用的,比如用在自动售货机、共享单车、智能水表里,让机器能联网,一般情况下没有打电话的功能。本案通信公司之所以给这个“靓号”联网,是因为公司和一家云计算公司有合作,履行的是与云计算公司的合同。

张某从私人处购卡,并通过私人办理实名认证,其本人未到通信公司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缴费商户也是案外人公司,且付款明细上显示“物联”字样,因此,实际上他与通信公司并未形成合同关系尽管张某曾在一段时间内正常使用涉案号码,但随着国家加大对物联网卡安全管理力度,通信公司在监测到号码使用异常的情况下,有权采取停机举措。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涉案号码的购买及使用情形、物联网号码的特殊规定,判决驳回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提示,部分手机号码虽然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但其价值必须要以合法稳定有效的通信服务为基础。对于消费者而言,购买手机号码,务必通过运营商正规渠道办理开户或过户手续,确保自己成为号码的合法使用权人,与运营商建立明确的电信服务合同关系。切莫因贪图“靓号”陷入私下交易的多重陷阱。对于通信运营商而言,随着物联网应用的普及,应加强对物联网卡的安全管理,通信运营商应建立健全物联网卡的分类管理、销售管理,强化使用监测,从源头避免群众财产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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