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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拉萨发布

5月8日

拉萨市交通运输局

拉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发布关于招聘

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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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结合《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要求,拉萨市交通运输局计划面向社会未就业拉萨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协助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具有拉萨户籍(包括拉萨市五县三区);

(三)年龄35周岁以下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有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做事严谨,责任意识强,吃苦耐劳;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和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政审不合格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5月15日9:30-12:30,15:30-18:00。

2.报名地点:拉萨市金珠中路15号拉萨市交通运输局业务楼二楼政工人事科。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西藏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根据电话通知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过期未参与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体检

1.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公示前自动放弃岗位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六)签订劳动合同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经试用合格并愿意继续留岗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签订1次。

四、薪资待遇

(一)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由我局按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我局生活补助标准进行发放。录用人员试用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休息、休假等福利待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可在单位食堂办卡就餐,住宿自行解决。

五、其他事项

(一)对报名人员的条件、证明材料等所有相关情况,我单位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都将取消其资格,并由报名者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责任。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未尽事宜,请向拉萨市交通运输局政工人事科咨询,咨询电话:0891-6811073。

拉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需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拉萨市户籍;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30周岁(1996年5月7日以后出生)以下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精通国家通用语言,能熟练操作电脑和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进行办公;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政治立场坚定;

6.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认可“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和工作环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计划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政务服务辅助人员。

(二)工资待遇及其他福利按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根据拉萨市人社局统一规定标准发放工资。

三、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15日(工作日10:00-13:00,15:30-18:30)

报名地点:拉萨市三级政务大厅6楼615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6956566

报名材料:报名者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就业创业证(失业证)、有效健康证明。报考者不得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资料。

四、资格审查

由拉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根据电话通知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过期未参与面试者,视作自动弃权处理。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拉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办公室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拉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官网、政务服务大厅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公示期间,如收到举报线索,我局将及时核查处理;对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依次递补。

八、签订劳动合同

新录用人员劳动合同每年签订1次。

九、其他事项

(一)有意应聘者请诚信报名;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未尽事宜,请向拉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891-695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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