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边州启动修订《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
国家民委网站
转自:延边晨报
记者从吉林省延边州民委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方针,全面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一步健全民族工作法治保障体系,近日,延边州正式启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修订工作,以高质量地方立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随着新时代民族工作形势发展和上位法更新完善,对原有条例进行修订完善,既是落实国家法治要求、衔接上位法规定的政治任务,也是立足延边州情、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的现实需要。此次修订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严格遵循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原则,严格按照公开征求意见、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州委常委会议审议、报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定程序规范推进。修订过程中,将面向社会各界、各县(市)、州直相关部门及专家学者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吸纳基层实践经验与合理建议,确保条例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据悉,修订工作聚焦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等重点内容,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健全制度体系、优化推进机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