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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我省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云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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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障制度,保障新就业形态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云南省制定了试行办法。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明确有关事项。

一、把握试点范围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于2026年7月1日正式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首批将出行行业的曹操出行、滴滴出行、T3出行、花小猪出行、阳光出行、如祺出行、享道出行、及时用车、风韵出行、首汽约车、美团打车11家平台企业,即时配送行业的美团、淘宝闪购、京东秒送、闪送、顺丰同城、小象超市、盒马鲜生、叮咚买菜、朴朴超市、UU跑腿10家平台企业和同城货运行业的货拉拉、快狗打车、滴滴货运、满帮省省4家平台企业纳入试点。在此基础上,对注册地在本省域内,且业务经营范围限于本省或邻近省的职业伤害风险较大、劳动管理强度较高的其他中小平台企业,按照“成熟一批、纳入一批”的工作要求,经平台企业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估同意等程序,分批次总体纳入试点范围。

二、落实政策标准

《云南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参保缴费、职业伤害确认和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政策标准,各州(市)要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国家职业伤害保障政策在我省落实落地。

三、提升服务效能

依法依规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职业伤害保障经办服务,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业保险机构工作协同机制,推动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发放“三件事”集约为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办理,从机制上提高经办服务效率和服务体验,促进零星医疗费用报销等高频事项提速办。

四、防范基金风险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加强基金管理,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自查、疑点核查、交叉互查,及时通报、整改问题,化解基金安全风险。强化流程控制,严格业务管理,建立健全全流程风险防控机制。探索建立关键节点、关键数据、关键人员风控规则库,定期开展疑点数据和职业伤害死亡人员数据筛查,加大信息化风险防控力度。

五、加强运行监测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强化平台企业用工指导,压实平台企业参保缴费的主体责任,切实引导平台企业落实职业伤害预防的主体责任,减少职业伤害事故。开展事故伤害数据分析,提出常见事故场景和预防工作重点建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靶向”治理。

六、精心组织实施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云南金融监管局负责全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他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精心做好试点各项工作,确保试点平稳运行。各州(市)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哪些人员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范围?

职业伤害保障费标准是多少?

保障待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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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范围?

通过平台注册并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接单,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者收入的新就业形态人员。

符合参加工伤保险条件的劳动者还可以参加职业伤害保障吗?

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参加工伤保险,不适用职业伤害保障。

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业伤害保障,个人需要缴费吗?

平台企业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及时足额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新就业形态人员个人不缴费。

平台企业如何为新就业形态人员办理参加职业伤害保障?如何缴纳费用?

平台企业应当以实名制形式为在本省接单的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本省职业伤害保障。平台企业应按日准确将本省平台接单人员基础信息和接单汇总信息归集上报至全国信息平台。省级经办机构根据全国信息平台按日推送的平台单量、接单人员等信息完成职业伤害保障参保登记。

职业伤害保障费按月申报缴纳。平台企业应当于月份终了之日起15日内(最后1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申报期限的最后1日;在申报期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向本省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

职业伤害保障费标准是多少?

职业伤害保障费标准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平台订单每单缴费标准由所属行业对应缴费基准额与浮动档次确定,平台企业每月应缴费额为平台企业本省上月总单量与每单缴费标准之积。

试点首年,我省行业缴费基准额按国家缴费基准额执行。出行行业缴费基准额标准为每单0.01元;同城货运行业缴费基准额标准为每单0.18元;即时配送行业设置2个缴费基准额标准,分别为每单0.07元、0.25元,试点首年所有即时配送行业平台企业和以后年度新参加试点的即时配送行业平台企业首年按每单0.07元执行。试点次年起,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级财政、税务部门根据实际合理确定本省份行业缴费基准额具体标准。

实行平台企业缴费标准浮动管理。原则上每年对平台企业缴费标准进行一次浮动调整,调整执行时间为调整年度的1月1日起。2028年起,省级经办机构对截至上一年度末在本省参保时间12个月(含)以上的平台企业,根据其上一年度职业伤害保障费支缴率,适用相应的浮动档次按年确定平台企业缴费标准。

职业伤害保障待遇有哪些?

新就业形态人员因职业伤害发生的下列费用,由职业伤害发生地经办机构负责审核发放:

(一)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四)因职业伤害死亡的,其近亲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职业伤害死亡补助金;

(五)一级至十级伤残人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六)五级、六级伤残人员的一次性津贴。

职业伤害人员需要暂停工作接受职业伤害医疗救治的,在治疗职业伤害期内可享受生活保障费,生活保障费由平台企业承担。生活保障费的计发标准为事故伤害发生时当地正在执行的城市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按职业伤害治疗期的实际天数折算。

生活不能自理的职业伤害人员在治疗职业伤害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平台企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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