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忌惮汉坦病毒拒登船欲退票,5万-13万元船票恐全损
四川在线
转自: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陈彦霏 邹阿江
近日,随着“洪迪厄斯”号邮轮汉坦病毒疫情的持续发酵,社交平台上不少已预订南极邮轮行程的中国游客开始发帖求助退票事宜,他们不想成为疫情后的第一批游客,面临着船票全额损失的困境。
5月4日,荷兰“洪迪厄斯”号邮轮停留在佛得角首都普拉亚的近海海域。新华社发(埃尔顿·蒙泰罗摄)
5月8日,记者联系上已经预定行程的李先生(化名),他向记者透露,自己预订了7月“洪迪厄斯”号的南极行程,机票酒店均已预订且无法退改。“感觉只能等船方取消,以目前的情况,两个月也未必能处理好。但如果现在主动取消,按它的条款是要游客100%承担。”李先生无奈地表示。
另一位在社交平台发帖的游客王女士(化名)告诉记者,他们一行4个人,船票一共20万元。“邮轮公司运营方泛海的退票规则核心是,船司主动因故退票,仅退船票价格,不承担附带的任何机票酒店等的损失;如果是乘客因故退票,按时间从早到晚有个比例,出发前60天收取100%。”王女士说,“目前暂时还是在观望,如果是全损退票倾向于保持原计划。”
记者了解到,这一困境的核心在于船公司的退改政策。根据极地邮轮行业惯例及“洪迪厄斯”号所属公司Oceanwide Expeditions(泛海探索)的预订条款,游客主动取消行程通常需承担全额损失,而只有船公司因不可抗力(如疫情、政府禁令)主动取消航次时,游客才可获得退款或改期。记者查询发现,游客预订的南极半岛10天到11天行程的价格,根据舱位不同,从5万元到13万元不等。
据了解,极地探险邮轮因其特殊性,退改政策通常比普通邮轮更为严格。一方面,船公司需要提前支付大量费用确保行程安排;另一方面,极地旅游的季节性很强,临时取消难以找到替代游客。某邮轮公司的退订政策规定:出发前74天及以内退订,扣除费用100%。另一家公司的政策显示,出发前30天内取消订单,收取全款的100%作为取消费用。这种行业惯例使得游客在面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处于极为被动的位置。
目前,世卫组织已介入并评估公共卫生风险为“低”,但船公司尚未宣布取消未来航次。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5月7日的最新通报,“洪迪厄斯”号邮轮上已有8例病例报告,其中5例确诊为汉坦病毒感染,3例为疑似病例,目前已有3人因感染该病毒死亡。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确认,本轮疫情涉及的汉坦病毒种类为安第斯病毒,是目前已知唯一能够在人与人之间有限传播的汉坦病毒种类。该邮轮上共载有149人,包括88名乘客和61名船员,来自23个不同国家。
根据泛海探索公司5月6日发布的公告,“洪迪厄斯”号已驶离佛得角,正驶向西班牙加那利群岛,预计3天至4天后抵达。另有3名医疗专业人员已登上该邮轮,在航行期间进行医疗护理。关于船上其他乘客的后续旅行安排,该公司表示目前无法确认具体细节,一切将取决于医学建议和严格的筛查结果。
中国驻佛得角大使馆曾于当地时间5日晚发表声明说,“经核实,船上无中国公民”。使馆同时提醒在佛中国公民加强卫生防范。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游客与邮轮公司成立涉外旅游服务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第五百零二条规定,双方约定的退改格式条款原则上具有约束力,但条款中“游客主动取消需承担全额损失”的内容,因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邮轮公司风险分担义务,存在被认定为无效条款的可能;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次邮轮汉坦病毒疫情虽出现感染死亡案例,但WHO评估风险为低,暂无政府航行禁令,暂不构成法定不可抗力,这也是游客主动退票需承担高额损失的核心法律原因。
赵良善表示,游客可依据相关法律主张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赋予游客不安抗辩权,游客可凭借邮轮疫情事实,举证行程存在人身安全隐患,与邮轮公司协商免费改期、部分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也明确,因影响旅游行程的客观事件,合同无法履行的,可解除合同并退还余款,游客可通过国内文旅、市监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全额扣费条款无效,维护自身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