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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元水果遭“仅退款”,商家何以“千里追榴莲”| 新京报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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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和生

据新京报报道,5月7日,河南一销售冷冻榴莲果肉商家称,遭山东一买家恶意“仅退款”。据商家称,其于4月26日发货,买家28日称榴莲发霉,申请“仅退款”。商家查看发货视频及买家提供的图片后表示,买家图片中的霉变榴莲非发货商品。

此后,商家前后花费5000余元,两次驱车行驶1600公里往返买家所在地沟通。商家表示,其在买家住处附近垃圾桶中找到榴莲包装袋,未找到榴莲,而买家则称霉变榴莲已分开丢弃。随后,商家报案,警方介入。

一次普通的网购榴莲交易,最终竟闹到了警方介入的地步。最新消息显示,涉案人员袁某某因虚构事实骗取退款,已被行政拘留。

5月8日,海报新闻记者获悉,山东一村民袁某某收货后虚构“商品发霉”,向平台申请“仅退款”,最终拿到全额退款。经查,袁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不过,虽然事件本身有了新进展,但类似于“千里追榴莲”的事情却并非孤例。近年来,随着“仅退款”规则从便民举措异化为个别人恶意“零元购”的工具,类似商家自己当福尔摩斯、跨区域查证的情况并不罕见。

从1400元洗衣机到低价日用品遭恶意退款,类似事件频频发生,甚至形成灰色产业链。有报道显示,有不法分子长期针对中小商家恶意下单,虚构质量问题申请仅退款,作案2700余次,涉案流水超千万元。这些案件的发生与部分平台规则设计直接相关。

平台设计“仅退款”规则的初衷,本是为了解决网购中“货不对板”“质量低劣”等维权难题,但规则却在执行中跑偏了。例如,只要买家提交模糊照片、片面说辞,平台往往直接支持退款,即便商家提供完整发货、物流凭证,也难逆转结果。这就让善意沦为恶意牟利的漏洞,更造成“诚信者吃亏、恶意者获利”的畸形生态。

对中小商家而言,恶意退款意味着货、款两空,还要承担维权的时间、金钱成本。本案中,截至目前,商家维权成本已是商品价值的数十倍,看似“得不偿失”,实则是被逼到绝境后的反击。

值得关注的是,行业已开始正视这一问题并做出调整。2025年以来,多家电商平台陆续优化“仅退款”规则,明确适用边界,加大对恶意退款行为的打击力度。这一转变是对商家合理诉求的回应,也是行业回归公平交易本质的必然选择。

然而,规则完善只是第一步,要根治恶意退款乱象,还需多方协同发力。比如,平台可以进一步优化审核机制,建立买卖双方信用评级体系,将恶意退款行为纳入平台自身的信用黑名单;同时,监管部门需明确恶意退款的法律界定与处罚标准,对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千里追榴莲”的荒诞剧不该反复上演。总而言之,电商平台要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与商家利益之间找到平衡,通过持续优化规则,堵住恶意维权漏洞,让诚信者不吃亏、恶意者受惩戒,避免更多商家陷入“不得不千里维权”的无奈境地。

撰稿 / 和生(媒体人)

编辑 / 马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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