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舟山严禁售卖!发现举报,已启动夜查→
(来源:竞舟新闻)
5月8日起
禁售8种海洋捕捞水产品
根据我省伏季休渔相关规定,从起,市场将全面禁止销售带鱼、小黄鱼、银鲳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
公安、港航、市监、海经、交通等执法单位联合行动,开展海、路两栖执法,严查违禁渔获物运输、销售等违法行为。
今天凌晨零点,联合执法小组在甬舟高速的双桥收费站卡口设点稽查,重点检查进入我市的箱式冷藏车。对于部分放置在泡沫箱里水产品,执法人员拆箱检验,并要求车主出具相关的发货清单,核查来源的合法性。
在其中一辆箱式冷藏车中,执法人员发现有部分鮸鱼。渔获物主人表示,这批渔获物是在五一前回港的,然后运往外地销售。到了5月7日还有部分剩余,就带回舟山准备自己食用。根据其提供的船名号,经核查,该渔船的确在4月30日回港,且车上渔获物总量较少,执法人员准予放行,并向他们分发了关于伏休禁渔以及《新渔业法》的相关宣传材料。
执法人员:“伏休政策你们都了解了吧?从5月8日零点起,新鲜渔获物就全面停止售卖了。你们现在这种情况,属于卖剩下的货,带回来是自己吃的。这份宣传册你们拿好,一定要严格遵守伏季休渔的相关规定。”
两个多小时的现场执法,现场未发现转运违禁渔获物行为。早晨6点,负责市场方面的执法组又奔赴多家农贸市场及周边进行巡查,重点检查违禁渔获物销售、进货凭证等情况,并向摊主分发伏季休渔宣传资料。
昨天下午起,多艘执法船艇也在我市海域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打击伏休期间海上各类非法捕捞运输行为、涉渔“三无”船舶,并清理取缔沿途违规网具。据了解,两栖联合执法将一直持续到今年9月16日伏休结束。
此外,从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渔业法》正式实施。与旧版相比,新《渔业法》使得渔民权益更有保障,对绿色养殖有了更严格规定,特别是对于合规捕捞要求更加严格,资源保护更加系统,违法成本也大幅提高。所以本次联合执法也是给广大渔民朋友提个醒。
市海洋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赵志鹏:“新渔业法从5月1日开始全面实行了,跟旧版比,处罚力度大大提高。像无证捕捞、违反禁渔期规定去捕鱼这些行为,最高可以罚到两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