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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保支付新规!社区医院也能买到原研药了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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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五月起,上海社区医疗机构能配到原研药了。

小长假后,家住长宁区的王先生前往家附近的新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药。由于常年患有多种慢病,这次他主要需要购买降压药,通用名为苯磺酸氨氯地平片,“我自己用下来比较习惯络活喜,既然现在在社区就可以就近配到,自付16块多,相比去外面药房买,放心而且很方便。”在处方单上,此类非集采中选的药物都加注了“(价高)”标识,明确告知患者。

以前,一部分用惯原研药的市民,必须到大医院去配药,而今在社区就能满足需求。这是怎么回事?新举措推出后,上海市民获得感几何?社区医疗机构是否做好了充足准备?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就此深入社区了解。

  • 国采新政上海落地,“非中选”也报销

追根溯源,此次新政源于上个月国办印发的《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对医保目录内纳入集中带量采购的同通用名药品,以中选价格为基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不到半个月,上海市医保局便发布《关于优化第十一批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医保支付协同的通知》,新规调整集采品种支付方式,以第11批集采品种作为示范对象,涉及272家企业的453个产品,同一通用名的药品都被放在同一支付水平线上。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上海医保部门还采取松绑政策:即基层医疗机构在优先配备中选药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临床需求可配备非中选药品。对于按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考核的品种,医保部门对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非中选药品比例不作要求。换句话说,即使是非中选品种,只要通用名、剂型相同,也可医保支付,医保报销最高限额是一致的。

  • 仍鼓励集采中选药,但“多了新选择”

家门口能配到原研药了,不过自付部分有变化。非中选品种自付比例如何理解?医学专家解释,非中选的“价高药”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自付。举个例子,糖尿病等慢病患者较为熟悉的5毫克、30片剂量“乙类药”二甲双胍恩格列净片,在医保中按集采价4.5元作为报销上限,集采非中选药品多出的25.5元便由个人自付。

“新政依旧鼓励市民多使用集采中选药品,维持以往的支付水平,即报销多、自付少;但对于确有病情等需要者,非集采的药物为患者提供了多一种选择”,新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程敏说,“尤其在家门口可以稳定有药物供应,对于许多居民来说不用再特意跑一次大医院。” 

在杨浦区延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个月便为新政落地开始“做功课”,主任王丽华说,小长假后已有几名用药习惯“严苛”的老患者前来“报到”配药,以降脂药普伐他汀钠片为例,确实有社区居民用惯了原研药(美百乐镇),之前社区没有供应,只能前往大医院配药,来回奔波往返不便。新政落地后,社区已储备70余种包括美百乐镇在内的非中选“价高药”,主要是针对居民常见病、多发病所需,“这样能给居民多一种选择,你可以选择价廉、自付比例低的集采药,也可以根据自己情况,选择自付比例相对高的‘价高药’。”

  • 瞄准配药“堵点”,增加就诊下沉黏性

曾几何时,社区配不到原研药常常被居民吐槽,近年来上海针对这一问题持续改善。最新统计显示: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治疗的疾病种类持续增加,截至去年,平均慢病等基础性西医病种达到140余种,社区平均配备药品近800种。在宝山、长宁等区域,探索社区开方、社会药房取药;甚至社区通过“云药房”能配到大医院的药,多项创新举措解决社区居民用药“堵点”。

而今社区用药又跨出更新一步。记者了解到,首批非中选“价高药”目录有200余种。新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赵雪岩介绍:社区目前有600余种药物,其中新政涉及到的非集采中选药品有79种,“此番新政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在集采药品外,自行配备非中选药品,不硬性限制非集采药品的采购量。我们也会根据门诊和临床的实际需求统计汇总,为居民们继续‘补缺’,增强信任感与黏合度。”

对王丽华来说,整个五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药事会“过会”是一桩大事,“目前社区有70余种非中选价高药,余下种类需要逐一摸底后启动供应。”而针对居民可能存在“自付多了”的疑惑,社区也做好了充分解释工作,医生诊室开单系统明确标记,药房收费窗口也将明确列出。“让居民配药更便捷了、有选择了,才能持续引导就诊下沉,真正担纲起社区健康守门人的职责。”

【上观时评】

又能在医院买到原研药了?

上海医保支付新规释放什么信号

5月伊始,上海医保的支付政策有了一个明显变化。

从5月1日起,上海医保局发布的《关于优化第十一批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医保支付协同的通知》正式实施。非常值得关注的是,上海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明确了“定额报销”的支付方式,明确表示,原则上按通用名(含剂型)确定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限适应症报量的5个药品除外)。

也就是说,无论患者选择的是集采中选的价格较低的药品,还是价格相对较高的非中选原研药,医保支付的标准均以中选价格为准。

新规还对“限适应症报量”的药品规定了更为严格的自付规则。被标注为“限适应症”的药品,参保人员若选择非中选品种,不仅要承担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其标准内的个人自付比例也将相应提高。其中,基本药物和医保甲类药品提高20%,其他药品提高30%。这实质上是在提供多元选择的同时,对于临床使用频率高、医保资金压力大的特定品种,通过价格杠杆进行适度的理性引导,避免医保基金过度使用。

“定额报销”的支付方式,清晰地划定了医保基金“保基本”的边界,也为非中选品种进入医疗机构留出了可能的市场空间。

自医保支付机制改革以来,对集采非中选品种药物如何支付和购买的讨论就一直存在。一方面,部分医疗机构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刀切”现象,导致非中选的高价原研药难以入院,甚至引发过“医院买不到进口原研药”的争议。另一方面,部分药物转战药店渠道销售,却依然可以用医保支付,占用了医保资金,也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集采的减负效果。

上海此次通过“定额报销”支付方式,实际上是回应了民众对于用药选择权的呼声。借由价格工具的调节,市场理性得以继续发挥调节作用:如果患者愿意支付更高的价格,就更可能得以在医院按照自己的需求购买合适的药品。

药品采购、价格支付相关机制的变化动作并非偶然。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后续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保局表示,在集采协议外,医疗机构可以使用其他的非中选产品,包括原研药,更好地满足患者多元化用药需求。

这一变化,背后有医药价格改革的纵深背景。2025年,全国省级医药采购平台网采订单总金额已接近万亿元量级,集采药品在其中占据重要地位。而随着医药价格改革进入深水区,行政控费也需要逐步向市场调节与支付引导相结合的治理模式转型。上海的医保支付政策调整,也是把用药的选择权适度交还给市场,同时给一部分在集采中落选的外资原研药企继续“同台竞技”的机会。

当然,医保付费机制的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从“按比例”到“定额”的跨越,需要相关管理机构具备变革的胆识和回应需求的勇气。上海将第十一批集采品种作为示范对象,采取“试点先行”的策略,本身就体现了公共政策制定的严谨与务实。而在执行过程中,也可能遇到各种新情况,比如低收入群体对自付额度增加的承受力问题,或是医疗机构在处方引导上的合规性等。这就要求政策制定者保持敏锐的观察力,持续关注政策实施效果和群众的感受。

医保是事关民生的要事,改革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期待上海在先行先试中,摸索出一条更安全、多元、便利的支付机制,真正构建起一个患者受益、行业发展、基金安全的多赢格局,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改革发展的切实红利。

作者:顾泳、黄杨子、林子璐

微信编辑: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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