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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读汉坦病毒邮轮退票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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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汉坦病毒邮轮退票难

【 #律师解读汉坦病毒邮轮退票难#】#中国游客退南极邮轮最高或损失13万#近日,随着"洪迪厄斯"号邮轮汉坦病毒疫情的持续发酵,社交平台上不少已预订南极邮轮行程的中国游客开始发帖求助退票事宜,他们不想成为疫情后的第一批游客,面临着船票全额损失的困境。记者了解到,这一困境的核心在于船公司的退改政策。根据极地邮轮行业惯例及Oceanwide Expeditions的预订条款,游客主动取消行程通常需承担全额损失,而只有船公司因不可抗力(如疫情、政府禁令)主动取消航次时,游客才可获得退款或改期。记者查询发现,游客预定的南极半岛10到11天行程价格,根据舱位不同从5万元到13万元不等。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游客与邮轮公司成立涉外旅游服务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第五百零二条规定,双方约定的退改格式条款原则上具有约束力,但条款中“游客主动取消需承担全额损失”的内容,因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邮轮公司风险分担义务,存在被认定为无效条款的可能;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次邮轮汉坦病毒疫情虽出现感染死亡案例,但WHO评估风险为低,暂无政府航行禁令,暂不构成法定不可抗力,这也是游客主动退票需承担高额损失的核心法律原因。赵良善表示,游客可依据相关法律主张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赋予游客不安抗辩权,游客可凭借邮轮疫情事实,举证行程存在人身安全隐患,与邮轮公司协商免费改期、部分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也明确,因影响旅游行程的客观事件,合同无法履行的,可解除合同并退还余款,游客可通过国内文旅、市监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全额扣费条款无效,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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