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起,这几类海鲜禁售!
宁波发布
5月8日起
市场将禁止销售
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
具体禁售种类
和禁售场所有哪些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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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伏季休渔相关政策,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其他作业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此外,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等4种作业类型渔船,如需申请8月5日12时后开展虾蟹类、中上层鱼类等资源专项捕捞,须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同意。
5月8日起,禁止在农贸市场、超市、临时摊点等各类交易场所,以及饭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八种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