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商家整街拉黑背后法律边界
扬子晚报
【#律师解析商家整街拉黑背后法律边界#】网友称网购时发现所在街道被“拉黑”,商家称该片地址恶意退货的人太多。@扬子晚报 记者联系了多位曾拉黑过特定街道的商家,他们都表示拉黑并非出于恶意,而是商家面对恶意退货与高额损失时的自我保护之举。 #因恶意退货太多整条街道被商家拉黑# #商家称1条街122件包裹94件仅退款#针对商家面临的困境,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崔武律师告诉@扬子晚报 记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7天无理由退货的核心前提是“商品完好”,部分商家遇到的直播穿完退货、弄坏商品退货等情况,本质上是买家滥用了7天无理由退货权,属于不当行使权利,商家有权拒绝此类退货。但问题的关键是,商家能否因为某一区域整体退货率偏高,就拉黑该区域内所有的消费者?崔律师指出,从民事合同的角度看,商家有权在承诺前选择不与特定消费者交易,这是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某些商家的拒售行为,是基于该区域恶意退货率较高这一具体事实,有其现实合理性,但不能将“拉黑”扩大为对整个区域所有消费者的歧视性对待,如果这样则可能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平台层面,他认为当前电商平台的规则执行,未能有效区分“合理退货”与“恶意退货”,导致部分商家维权成本极高,也使消费者因连带拉黑而失去更多样的商品选择。因此,商家的“拉黑拒售”,是在平台规则失灵、维权成本过高情况下的自救行为,虽有现实合理性,但仍需在法律框架内规范,避免触碰歧视性拒售的红线。(记者 刘浏 见习记者 甘嘉颖)